169万人网络海选开福普法先锋人物 乡村“赤脚律师”全家普法接地气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卓 通讯员 杨旸)昔日农村有赤脚医生,走村串户治病救人,如今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金霞新村的乡亲们都叫村民王帅“赤脚律师”:孩子用喇叭唱“民法典童谣”,她和丈夫义务解答法律疑难,调解邻里纠纷,全家普法接地气。26日,经过169万人次的网络海选和专家评审,开福区首届普法先锋人物评选揭晓,王帅等25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获得殊荣,成为开福区“八五”普法和依法治区的“头雁”。

“房客优先租买有法可依,预约的合同、助残的赠与,随便撤销就罚你……”《民法典》里枯燥冰冷的法条,王帅从中挑出和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编成朗朗上口的童谣口诀,教自己的孩子在节假日或晚饭后,拿着喇叭在街坊邻里间清唱。“喇叭一叫,就晓得是‘赤脚律师’饭后普法时间到!”邻居们都笑着说,听到王家孩子清澈的童声唱童谣,大伙就聚起来听王帅“今日说法”。
“汽车被别人借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担责吗?”邻居李爹最近为这事很伤脑筋,他的车未经他同意就被朋友偷偷开走,结果造成车祸。利用邻里普法时间,专门向王帅求助。“您老放心,这种情形一般不需要担责。”王帅讲起法条如数家珍,让李爹如释重负。《民法典》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1212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全家知法守法,长期为乡亲们义务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王帅一家被评选为开福区“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让崇德尚法深入人心,开福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今年在全市率先启动普法先锋人物评选。该区16个街道114个社区积极参与,通过自荐、街道推荐、网上投票和专家组集中评审,169万网友参与,最终评选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守法用法示范户”25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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