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定向围观的审丑疲劳不必放大

  文峰

  今天,罗尔再次接受某电视台的采访,回应网友质疑为何不卖房救女时说,深圳的房子是要留给儿子的;东莞其中一套房产是现在老婆名下的,另一套以后养老要用。这则采访视频被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等媒体转发后,在网上又引起了热议。

  此前,对于“罗尔救女”事件,我一直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是因为最初事件的信息反转太快,而且白血病确实不是个普通的病,于是不想带着冰冷的理性去做苛求的道德判断。在昨天之前,我原本以为,罗尔救女事件的大体信息已经足够清晰。可现在罗尔面对媒体镜头,再次抛出这样雷人的话,确实让人咋舌。从罗尔嘴里说出的话挑战着人们的认知底线。这样的自证清白不是消解误会,而是增添新的误会。难怪有网友批判说:“儿子是自己的,女儿是网友的。”

  此前,我以为,“罗尔救女”这个事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它处在法律和道德的模糊地带。一方面,《慈善法》规定个人不可以公开募捐,但又并未禁止个人求助。罗尔的文章有求助的倾向,而微信打赏又不是合法的民间募捐平台。因此,罗尔的做法确实找不到明确的法律定性依据。另一方面,传统意义上的慈善营销是指商家承诺每卖出一件产品将其固定的一部分收益捐给慈善机构。“转发朋友圈定向捐一元”能不能说是慈善营销也要打个问号。

  法律需要进化,它必然要在实践过程中慢慢完善不足之处,这是正常的法治过程。“朋友圈慈善”是一个美好的存在。如何净化“朋友圈慈善”环境,填补其监管漏洞是事件之问。罗尔事件透露了两个重点:一要解决信息公开的问题;二要解决慈善过度的问题,即某事件中,捐款远远大于当事人所需,余款的处理问题。朋友圈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如果监管得当,好事会变得越来越好;如果监管失当,那好事也会变成坏事,会产生温情冲突。

  以上所说的问题其实是制度硬件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社会慈善最大的敌人是人心。现在,我认为“罗尔救女”产生争议的根源是罗尔的认知方式。他救女儿没错,但他最大的错是和大众观念的冲突。他不知道,人们帮他,是因为爱心,而不是某种义务。罗尔也许没有想过,很多家庭条件比他差的人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这里边的道理很简单,正如在工作中,你不能以“谁都有家庭”的理由,将属于自己的工作任务丢给别人一样。因为不知道,所以才坦诚,所以他认为自己没有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可以讨论。很多问题的答案虽然没有权威,但是一定有共识。这些共识构成了某种道德底线。如果你不顾共识,以自我为圆心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那就会被指责和嘲笑。当然,我反对将这个极端的个案放在道德烤架上烤,因为这样的烤法没有意义,个案毕竟是个案,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一两朵奇葩,不是什么大事。对于奇葩,不搭理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否则就是较真。我们没必要因为罗尔而影响自己对慈善的认知和审美情趣,定向围观的审丑疲劳没有必要放大。

【作者:文峰】 【编辑:彭应兵】
关键词:审丑疲劳 罗尔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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