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黎明

陈黎明(编号:18)

浏阳市城管执法局荷花中队中队长、挂职洞阳镇镇长助理

  陈黎明,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现任浏阳市城管执法局荷花中队中队长、挂职洞阳镇镇长助理。2013年获市环境整治“先进个人”,2015年获市拆违控违“先进个人”。

  【事迹】

  2003年,陈黎明从部队转业分配至浏阳市城管执法局,成为执法大队一名普通的执法队员,一直战斗在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第一线,2009年走上中层管理岗位,先后担任淮川中队副队长、关口中队和荷花中队中队长一职,2016年6月挂职洞阳镇镇长助理。在这14年的城管工作中,他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连续五年在年度考核中荣获市优秀个人,荣获13年市环境整治先进个人、15年市拆违控违先进个人、16年市践行“一线工作法”勇当发展主力军先进青年典型等荣誉称号。

  他始终坚持走在前、干在先的工作作风。在担任荷花中队中队长期间,他注重抓队伍廉洁、抓队员素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管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他始终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每周每月的工作例会,“依法依程序执法,干干净净执法”是他的口头禅,辖区内所有的大小检查,他从不缺席,所有的加班活动,他每次都参加。全年,他带领中队队员迎接省市领导重要检查百余次,加班40余天,他管理的辖区,经得起检查,他带领的队伍,经得起考验,荷花中队的3名年轻队员都已走上局中层管理岗位,成为城管局的新生主力。

  他始终坚持重实干、求实效的工作效果。在繁华的天马路和金沙南路,你可以看到他耐心劝导门店规范经营,热情的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辖区天马路碧景湾百祥锦店店主现年80岁的退休职工,由于店面狭小,经常将煤炉摆放在店外做饭,一直不配合管理,他带领中队同志多次上门慰问谈心,经过一个月的交谈、劝导,最终取得店主的理解与支持,再也不在店外做饭,解决了长期占道的问题,创造了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现在,他还是会与这家店的店主交谈,谈经营情况,谈日常生活,并自己掏钱为其解决生活困难。

  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十四年间,他在逆境中不断进取、勇于突破的工作态度,是一名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使命的浏阳城管人。

【作者:】 【编辑:何小月】
关键词:陈黎明 最美城管人 长沙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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