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排长队现象 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开展预受理工作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6日讯(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廖亚柳)5月23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5月20之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部分或全部购房款的客户,6月15日前可按原政策办理。连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个办理点可谓人山人海,堪比春运,很多购房者都想搭上这趟按原政策办理二手房过户的“末班车”。不少市民反映,如果我未购买中介服务又未领取预约号,怎么办?今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发布公告称,为解决“520”新政遗留问题,缓解排长队现象,该中心将开展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受理工作,预受理通过的客户可按原政策延期办理。

  根据5月23日发布的公告,明确5月20日之前已预约成功的市民,可凭预约单等资料于6月15日前按预约时间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原政策办理过户手续;若未取得预约单,但是可提供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证明(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流水)的市民,也可于6月15日前,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原政策办理过户手续。

  那么如果5月20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但是未购买中介服务又未领取预约号该怎么办理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部分客户,他们将开展不动产转移登记预受理工作,预受理时间从2017年5月26日-6月5日;预受理地点为晚报大道办公楼6楼611会议室。预受理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统筹安排,另行通知具体办理时间。

  预受理须提供的资料包括:

  (一)权证(收原件)

  (二)购房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付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买卖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作者:陈焕明 通讯员 廖亚柳】 【编辑:曾茜】
关键词:不动产 登记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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