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金轶:规范网络餐饮 不能止于抬高门槛

  长沙晚报评论员 屈金轶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订餐商户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面临最低5万元的罚款。(详见本报今日A11版报道)  

  肚子饿了,只需打开手机动动指头,心仪美食便可随即送到餐桌,便捷的网络订餐如今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绝大多数人却未曾料到,网上展示的那一张张干净整洁的店铺以及油色鲜亮的美食图,往往并非实景图,而是网店或外卖平台从网上扒下来充当诱人招牌的。此前被媒体曝光的“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好评如潮的“美食店”,却是无证无照、污水横流、油污满地的“苍蝇馆”,便是例证。

  如此 “挂羊头卖狗肉”,显然是网络订餐商户准入门槛过低惹的祸。一般而言,开一家实体餐饮店,除了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外,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更要完成环境保护审批验收、消防验收、税务登记等诸多事项。而线上开店简易得多,加之线上开店大多藏匿于居民区,且店铺点多线长面广,“监管之眼”有时难以企及,使得一些无良商家肆无忌惮地钻空子。“一对夫妻凭着两只锅、一个车店,便可开张”并非不可能。虽然有些第三方网络外卖平台表面上声称,入驻商家必须证照齐全方能上线,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些外卖平台为了吸引更多商家、招揽更多食客,往往信奉“捡到篮里的都是菜”,对线上的黑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上述语境下,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的呼声日高。事实上,食药监管等部门也曾对其进行过严厉整治,虽取得一些成效,但是线上黑店还是层出不穷,并且手段翻新,比如与监管部门玩“躲猫猫”的游戏或一个地址多家商家入驻开展线上经营活动。这不仅损害了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更为公众健康埋下了“不定时炸弹”。从这个角度而言,此次发布的网络餐饮新规可谓是对症下药。比如,新规提高网络餐饮准入门槛,明确从业者应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还明确了网络外卖平台应当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责任,要求确保网上公示的店名和地址应当与实际店名和地址一致,公示的门面、大堂、厨房等图片应当与实体店一致,否则将受到处罚。

  当然,要想让网络订餐行业获得长久的良性发展,除了提高网络餐饮店铺的入场门槛、增强外卖平台自我约束力量外,更有赖于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一方面,要构建起对网络餐饮店铺的经营行为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管的体系,鼓励食客大胆举报商家的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外卖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监管措施,也应受到再监管。

【作者:屈金轶】 【编辑:张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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