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千米/小时 2016年长沙高速“超速王”曝光

  超速面包车翻车现场。 长沙晚报通讯员 刘娜 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9日讯(记者 刘军 通讯员 刘娜)今日晚上,省高警局长沙支队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1月1日至12月16日,长沙支队在辖区内共查获超速60%及以上的违法车辆262台,其中60台已处理。据介绍,违法超速60%以上的均为小型车辆,违法地点多集中在长韶娄高速、浏洪高速、长浏高速。

  据了解,长沙支队辖区2016年“超速王”是车牌为湘KC7626的小车,于2016年1月26日14时17分在长韶娄高速62公里500米处(该路段限速100千米/小时)行驶速度高达185千米/小时。该车辆驾驶人已于10月18日到高速交警队接受处罚教育。高速交警提醒,还有202名超速60%及以上的违法驾驶人需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前往长沙高速交警服务网点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第46条,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60%的,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吊销驾驶证。

  “超速行驶中,驾驶人判断力受到严重影响,导致驾驶员对车速及前后车距产生错误判断。”长沙支队一名高速交警表示,车速越高,车辆保持直线行驶的惯性越强,方向的操纵性越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难控制车辆的速度和方向,导致意外发生。今年12月5日下午3许,长韶娄高速东往西92千米处,一辆面包车由于车速过快,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翻车,所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来自交通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各类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死伤人数高达20余万。其中,因超速行驶而导致的伤亡人数占比巨大。

【作者:刘军】 【编辑:吴静波】
关键词:超速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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