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有偿补课 湖南省教育厅春节“十禁令”禁了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9日讯 春节临近,省教育厅今日下发《全省教育系统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十条禁令”》,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发生。“十条禁令”内容如下:

  1.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2.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4.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

  8.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0.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刘恋

【作者:黄京】 【编辑:饶丽】
关键词:市教育局 教育厅 禁令 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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