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检察院的任免名单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7年4月27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益民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峰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丽琛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青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文涛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叶子龙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鑫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旻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伍峻民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谭军辉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游浩然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继红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波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肖娟闻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才苗苗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忠立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龙新国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佳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周朴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若愚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明亮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曦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徐百坚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闵文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许铁强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岳峰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辉强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海柱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利华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元同志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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