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20长沙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启动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静)记者今日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2020年长沙市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工作正式启动,凡列入100个重大产业项目、100个科技创新项目、100个产品创新项目和100个五百强企业项目或当地优势新兴产业引进带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与“四个100”重大项目有技术协同攻关、产业协同合作的复合型专家,均列入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推荐范围。长沙市将结合各区县、园区引才情况,于9月底前择优遴选40名科技创新人才上报省人社厅,参与省引进100个科技创新人才评选,享受省级相关支持政策。

  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之一: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排名前五)参加过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20条新兴优势产业链技术领域、“卡脖子”等关键技术领域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实现转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专业人才;入选国家级、外省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校、科研院所推荐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企业推荐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此外,推荐对象必须在2019年10月1日以后签订聘用合同并已来湘工作;引进后须在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需每年在湘不少于9个月,非全职引进(柔性引才)每年在湘不少于2个月。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人才须为全职引进。其中,柔性引才的要通过合同管理方式,明确引进人才来湘服务具体期限、工作职责任务、生产科研目标、达到经济效益、人才梯队培养、考核管理办法等内容,强化引才效益。对来湘仅进行一般性考察、调研或讲学的人员,不纳入推荐范围。

  根据长沙市人才政策22条贯彻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省人社厅部署要求,长沙市科技创新人才将采取逐月调度、综合考察、集中遴选的流程进行。各区县(市)、园区人社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填报相关推荐表格,并将引才工作中好的举措、活动、意见建议一并报送;推荐对象材料纸质档请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联系人:周学林、黄若蓝,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4907692,电子邮箱:646577935@qq.com。

  省科技创新人才将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比如对全职引进的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性生活补助,对非全职引进的人才,给予60万元奖励性生活补助;在薪酬待遇、编制使用、职务职称、税收减免、落户居留、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全面享受“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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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媒体记者 李静】 【编辑:易隽】
关键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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