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严罚!雨花区开出首张个人焚烧秸秆罚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8日讯(记者 胡媛媛  通讯员 刘倩 冀治宇)个人焚烧秸秆,也要依法接受惩罚。记者今日从雨花区了解到,该区开出了个人焚烧秸秆首张罚单,当事人被处以500元罚款。

  据悉,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跳马中队在巡查至跳马镇暮石路田心桥村路段时,发现该处浓烟滚滚,火苗窜动,地上满是燃烧的枯草,散发着呛人的味道,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见状,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将火苗扑灭,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知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并当场依法开具500元罚单,这是雨花区开出的首张焚烧秸秆个人罚单。

  "我以后一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并告诉身边的朋友一定要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涉事的周某接到处罚后,对于自己焚烧枯草违法行为和淡薄的法律意识十分后悔,表示会将焚烧枯草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复绿。

  据了解,雨花区自打响蓝天保卫战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不断巩固成果,长效监管,对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以最严的执法保卫蓝天。


【作者:记者 胡媛媛 通讯员 刘倩 冀治宇】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雨花区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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