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多名未成年人组建“置业大队” 长沙一21岁男子因涉嫌抢劫被逮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1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张志颂)置业一词本是房地产行业对购置和交换房屋、土地等一些列活动的总称,可在谭某这里却有了另一层含义,谭某经常告诫社会上认识的“妹妹”趁年轻多“置业”,但没想到教她们的置业方式竟然是抢劫手机。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批准逮捕。

  今年21岁的谭某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并且经常流连于各酒吧。为了维持日常开销,他纠集多名未成年人组建了一个以抢劫他人手机为业的团伙,美名其曰“置业大队”,并时常告诉团伙成员,出去玩时多找机会“置业”。“他还告诉我们,抢了手机不要着急当掉,要交给他处理,因为他很照顾我们,还让我们住在他那里,我们都听他的。”未成年人喻某交待。

  2017年4月14日凌晨,喻某、李某、黄某等人相约去泡吧,临出发前,谭某再次交代她们想办法“置点业”。凌晨2点左右,喻某等人在某酒吧门口见到2名年轻背包女孩。经商量,她们决定捉她们的“鬼”(即抢劫)。趁2名女孩不备,喻某几人一左一右强行将她们架到偏僻的巷子里。因其中一名女孩反抗,她们对其扇耳光、用脚踢,把其打倒在地。另一名女孩害怕不敢反抗,就由喻某看守。之后,她们抢走了2女孩的手机。事后喻某将手机交由谭某处理,所得赃款2400元,谭某给喻某等人600元。喻某几人将600元用于买衣服和日常开销。

  2017年以来,谭某等人以上述手法作案多次。因被受害人向警方报案,2017年4月18日,喻某、李某、黄某被公安民警抓获,谭某在逃。因3人都是未成年人,5月26日,她们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的她们并没有吸取教训,再次做回了“置业”这行。2017年6月,她们再次在某酒吧外抢走了2名女孩一部手机和100多元现金。6月底,3人被抓。2018年3月1日,法院判处喻某、李某、黄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

  “置业大队”头目谭某教唆未成年人抢劫他人手机,并规定手机到手后需由他去处理,所得赃款自己得大头,小部分给帮其做事的未成年人,以违法犯罪所得作为主要经济来源,性质恶劣。2018年4月4日,一直在逃的谭某被抓获归案。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致富之路自有道,遵纪守法是基本。只要我们肯努力、求上进,致富的途径很多,但要时刻牢记恪守法律底线,万不可财迷心窍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者: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张志颂】 【编辑:姚碧姿】
关键词:天心区 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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