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开门炮” 长沙城管移交违禁燃放案件40余起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任金海)今天是正月初八,不少商户选择在今日开门营业。开门图吉利,但“开门炮”却放不得。今日上午,长沙天心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一起违规燃放“开门炮”案件移交至辖区派出所。据统计,春节收假以来,天心区城管部门已移交违禁燃放案件40余起。

  今日上午9时18分,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青园中队执法队员巡逻至迎新路标志商务中心时听到烟花爆竹燃放的声音,立即赶到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燃放行为。经查,该商务中心某进出口公司新年开张第一天,明知是禁放区域、禁放时段情况下,仍然按照以往的习惯,燃放烟花爆竹长达十余分钟。

  城管执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取证后,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通知了辖区派出所,将相关证据移交给了派出所民警进行处理。

  据了解,今年春节前,长沙市政府重新修改了《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而原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正月初七至正月十四已成为禁燃时段。

  春节后,天心区城管部门加大了巡查力度,按照责任网格,对重要路段、重要节点开展不间断巡查。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及时制止,并移交给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

  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前,天心区城管部门组织了执法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市场、商铺等人流密集区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将一律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违禁燃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违禁燃放者将面临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任金海】 【编辑:谭伟】
关键词:天心 城管 开门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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