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发出第3号总河长令,确保里仁港流域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颜家文 通讯员 廖国君)8月3日,长沙县发出第3号总河长令,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深入开展里仁港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其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第3号总河长令要求,春华镇、黄花镇要按照属地原则,由镇、村河长牵头,对里仁港流域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清查污染源和河湖“四乱”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治理。

  第3号总河长令明确,春华镇、黄花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系统治理思维,严格推进污染源头管控、过程减量和末端修复。要加强生活污水治理,8月份完成流域内改水改厕工作,完成春华镇石塘铺村历山组集中居住区和黄花镇东塘村火炬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治理农业退水污染,严控养殖污水直排,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回头看行动,巩固流域周边畜禽禁限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要加强清理整治流域内的小工厂、小作坊、小餐馆和“散乱污”企业,要对里仁港全线进行砍青除杂、清淤疏浚,要加快实施里仁港黄花段下游人工湿地和里仁港春华段下游人工湿地建设,要加强流域内小微水体的管护和治理。要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日常保洁和水域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乱塔乱建、乱倒乱堆、非法排污”等涉水涉河违法行为,要建立里仁港流域保护与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第3号总河长令表示,将严肃追责问责。

【作者:颜家文】 【编辑:易勇】
关键词:总河长令 里仁港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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