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按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加速键

湖南湘江新区智能系统测试区内测试道路纵横交错。

智能公交车正在进行无人驾驶测试。

切换为无人驾驶模式后,这辆智能公交车依然能以27公里的时速平稳运行。

智能公交车上配备的侧向毫米波雷达。

一排智能网联汽车在测试区整装待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9日讯(湘江早报全媒体记者 张璋)2018年是人工智能爆发式增长的一年,当前,我国已将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人工智能的热门领域备受关注。日前,《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长沙成为继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联合下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后全国首个出台实施细则的城市。实施细则指出,长沙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将逐级申请、逐级开放、分类监管,大幅增强交通安全风险可控性,这在全国智能驾驶测试方案中尚属首创。随着湖南湘江新区智能系统测试区正式开园,长沙正进一步按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加速键,积极抢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高地。

  行业现状

  世界汽车强国加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

  智能网联汽车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运用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部分或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由单纯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向智能移动空间转变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自主式和网络式相结合是智能汽车主流发展模式。

  智能网联汽车涉及汽车、信息通信、交通等诸多领域,其技术架构较为复杂,产业链覆盖广泛,涉及芯片商、传感器厂商、汽车电子/通讯系统供应商、整车企业、平台开发与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等。

  作为新兴产业,目前,各国正在积极争夺主导权。世界汽车强国发展智能汽车,基本是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以提高出行安全和行车效率为主要目的,以传感技术、信息处理、通信技术、智能控制为核心。总体而言,美国、欧洲、日本智能汽车技术的发展主要由政府推动,尤其是与网联化相关的领域,政府从交通环境构建的角度,为智能汽车的发展和快速应用建立了良好环境。美国在智能驾驶决策和控制技术及网联化方面,标准、新技术研发、关键芯片、产品开发、通信应用等基本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在智能汽车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均有成熟的供应商及产品,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欧洲具有世界领先的汽车电子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企业,自主式自动驾驶技术相对领先;日本交通设施基础较好,自动驾驶方面技术水平在稳步推进。目前,车路和车车协同系统、高度自动驾驶已成为现阶段各国发展的重点,也是市场竞争制胜的热点。

  未来趋势

  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或将占据中国一半市场

  智能网联汽车在提高行车安全性、减轻驾驶员负担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并有助于节能环保和提高交通效率。相关研究显示: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初级阶段,通过先进智能驾驶辅助技术有助于减少30%左右的交通事故,交通效率提升10%,油耗与排放分别降低5%。进入智能网联汽车的终极阶段,即完全自动驾驶阶段,甚至可以完全避免交通事故,提升交通效率30%以上,并最终把人从枯燥的驾驶任务中解放出来,可以提供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更便捷的出行方式和综合解决方案,是国际公认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关注焦点,这也是智能网联汽车最吸引人的价值魅力所在。同时,智能网联汽车的价值也体现在多领域技术的交互性和创新发展的推动性上。

  因此,智能网联汽车成为我国抢占汽车产业未来战略的制高点,成为国家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重要突破口,更是关联众多重点领域协同创新、构建新型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载体,并在塑造产业生态、推动国家创新、加强交通安全、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工信部早前在智能网联汽车及相关行业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陆续印发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车联网和5G发展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2017年12月14日,工信部印发了《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中将智能网联汽车列为头等培育目标。支持车辆智能计算平台体系架构、车载智能芯片、自动驾驶操作系统、车辆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构建软件、硬件、算法一体化的车辆智能化平台。到2020年,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同时,初步确定5G频率规划及测试频段,支持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测试,研究编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起草上路验证管理规范,搭建上海、重庆、北京等示范测试区。

  近年来,一汽、上汽、长安、北汽、东风汽车、长安汽车等传统车企纷纷制定其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规划,百度、知行(和谐汽车)、阿里巴巴上汽集团等新进企业也在积极布局智能汽车。2018年1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目标是2020年实现在华销售的50%的上市新车都是智能汽车。

  本土行动

  积极抢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高地

  智能汽车的智能化程度可以划分为无自动化、驾驶辅助(DA)、部分自动化(PA)、有条件自动化(CA)、高度自动化(HA)、完全自动化(FA)六个阶段。目前,国外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处于DA-PA阶段。相比国外,我国智能汽车产业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迅速。随着相关企业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科技、互联网企业的加入,预计未来十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将进入加速成长阶段。

  长沙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按下加速键。作为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湖南现有规模以上的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生产企业400多家,拥有整车生产和改装能力约200万辆,零部件配套资源丰富。近年来,湖南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全省从事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近200家。2017年度,广汽菲克、广汽三菱、长沙比亚迪等12家重点整车制造类生产企业共生产汽车超过100万辆,占同期全国汽车生产量的3.45%,全年全省汽车工业的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全省生产新能源汽车4.3万辆,约占同期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的8%左右。按照“湖南省汽车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20年,湖南汽车产业规模达到2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将形成50万辆的产业规模。

  同时,湖南具备了相应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础。在环境感知方面,纳雷科技生产的毫米波雷达传感器,主要应用于汽车主动安全和自动驾驶,并提供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解决方案。近期研发成功的CAR28T,2017年已经实现数千片销售。在高精度定位方面,长沙作为全国北斗卫星导航应用的三大示范区域之一,长沙高新区共聚集北斗导航相关企业50余家,在芯片研发、军事应用、工程机械定位、邮政物流导航、智慧城市等领域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在集成电路和芯片制造上,拥有国科微、景嘉微、中电科48所、长城科技集团等成熟的企业,其中景嘉微研制出了目前国内唯一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GPU(图形处理)芯片。在无人驾驶整车集成方面,国防科技大学是国内最早开展汽车自主驾驶理论与技术研究的单位之一,2000年初研制成功了我国第一辆面向高速公路环境的无人驾驶汽车,2011年首次完成了从长沙到武汉286公里的高速全程无人驾驶试验,创造了我国自主研制的无人车在复杂交通状况下自主驾驶的新纪录。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以人工智能为技术导向,专注于智能驾驶汽车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中车时代自主研发、生产的全球首款12米智能驾驶客车上路试运行。京东无人车长沙项目,总投资达100亿元,研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所需无人车。

  值得一提的是,在测试区的打造上,湖南湘江新区智能系统测试区从2016年6月开始规划建设,首期总投资约20亿元,占地面积1232亩,分为高速公路测试区、城市道路测试区、乡村道路测试区、越野测试区、研发管理与调试区等主要功能分区,园区内测试道路里程达12公里,是目前国内投入运营的封闭式测试区中测试场景复杂程度最高、测试道路总里程最长、研发办公配套最齐全的,尤其是长达3.6公里的高速公路模拟测试环境,以及无人机起降跑道,目前在国内独树一帜。

  湖南湘江新区智能系统测试区6月12日正式对外开放,致力于建成全国智能驾驶测试、检测检验新中心。二期规划建设完成智能网联汽车上路实测的环境条件,实现车辆上路实测,全功能示范;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创新孵化基地。三期规划建设基于智慧城市理念的智能网联区域示范性工程,形成智能网联产业集群,以无人驾驶汽车产业带动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产业的升级。

  【相关链接】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新政解析

  湘江早报全媒体记者 刘洋

  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不仅是解决交通安全、道路拥堵、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智慧出行服务新型产业生态的核心要素,更是推进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已成为新时代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全球汽车产业技术变革的战略制高点,目前,包括美、欧、日等在内的汽车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加快推动产业化进程。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三部委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5月1日起实施,地方将制定实施细则。长沙是全国第一个出台《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地方。

  自动驾驶新政和各地政策在原则和思路方面一致,实施后,我国的交通出行将迎来一系列变化。

  智能驾驶汽车“上路”须经过严格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车联网与智能车的有机联合,是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安全、舒适、节能、高效行驶,并最终可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这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从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及审核、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只有通过高等级道路测试的测试主体,才有资格申领试验用机动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在规定路段行驶。细则同时提出,测试车辆在测试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所有人、第三方管理机构将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一是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的基本要求。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远程监控能力、事件记录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规等7个条件;对测试驾驶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要求;对测试车辆提出注册登记、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数据记录与实时回传、特定区域测试以及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等6个基本要求。

  二是测试申请及审核程序。规定由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选择测试路段并公布,提出申请测试所需的基本材料。明确测试通知书发放和变更要求及所包含信息,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发放程序及跨省、市申请测试的相应要求。

  三是测试管理的基本要求。分别提出测试主体、测试车辆和测试驾驶人在开展测试过程中携带通知书、醒目标示、操作接管、车辆转场和上报测试总结等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撤销测试通知书、收回临时行驶车号牌适用的情形。

  四是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明确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相应的处理和处罚部门。规定在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义务及测试主体和省、市级主管部门的情况报送要求。

  道路测试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影响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试车”“车辆性能试验”,其转向、制动、操控等安全性能全部符合现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与传统车辆无异。

  其自动驾驶功能,通过计算机模拟、试验台架评测、试验场及封闭道路测试等测试验证,才可在实际交通环境中进行自动驾驶功能验证。

  此外,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现须全程由经过筛选和严格培训的驾驶员监控并在必要时干预或接管,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危险发生。因此,智能网联汽车在公共道路环境中进行测试并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额外的风险和不利影响。

  智能网联汽车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认定

  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认定当事人责任和赔偿责任,如构成犯罪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有义务保护现场并报警;此外,测试主体和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也应分别在发生事故时和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事故情况。


【作者:张璋 刘洋】 【编辑:李勇刚】
关键词: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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