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学堂“问道”基础设施REITs“活水”

活动吸引了300多人参会。均为陈赟 供图	 

 与会者和专家积极互动。

  湘江早报5月25日讯(冯茜宁 实习生 李想 通讯员 陈赟)近日,“湘江学堂”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政策解读分享会在湘江基金小镇举行,证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行业精英一道探寻基础设施REITs“活水” ,共话未来。

  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   

       2020年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基础设施领域的公募REITs试点工作,引起基建领域和资本市场广泛关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机构监管一处副处长伍骏鹏对《通知》进行了全面解读。他指出,基础设施REITs试点最主要的目的是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在首批试点期,稀缺的底层资产会被纳入到优先考虑范围,有关机构、公司要抓住近三个月的窗口期,着手开展项目摸底及项目库储备工作。

  从“买方”和“卖方”角度看待基础设施REITs试点,东方投行创新与金融机构部总经理方原草表示,在政策重点发力的基础设施领域,优质底层资产储备总量充裕,近25年新增广义基建投资约149.5万亿元,而目前我国基础设施投资证券化率低,若基础设施REITs试点能得到鼓励和推广,按1%的证券化率计,即可以达到万亿级的市场规模。作为新的品种,投资者市场培育是投行的下一步重点工作,重点关注投资逻辑和投资流动性问题。

  “基础设施REITs试点这一步非常关键,如果走稳了,下一步一定会引起基础资产的扩充和模式的变化,才能发挥最大化的社会价值。”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立宏表示,针对行业关注的基础设施基金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设立顺序问题,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先于基础设施基金设立的项目,可能需要过桥资金。

  要冷静思考基础设施REITs的意义 

  基建REITs通过盘活基建投资存量,运用资产证券化方式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既降低了融资主体的债务杠杆,又使它们获得资金用于新增基建投资,对于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破局”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于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来说,也应充分认识到基础设施REITs仍存在适用性问题。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基础设施REITs并非万能药,要冷静思考基础设施REITs的意义。”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戴晓凤教授指出,基础设施REITs是一种资产证券化的融资工具,通过对收入进行时间配置,将现金流好的基建项目提前变现,形成良性循环。作为REITs的基础资产要有固定且稳定的收入现金流,但现阶段平台公司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并不多。

  东方投行创新与金融机构部总经理方原草也表示,由于试点要求基础设施REITs拥有基础设施项目完全的控制权和处置权,国有资产原始权益人出让项目标的股权需符合国有资产评估、审批、招拍挂流程程序,估值、出让过程在实务中面临较大挑战。

在不断实践和探索中前行

分享环节,分享嘉宾一致认为基础设施REITs试点前期更多在于制度突破,迈出探索性步伐。鉴于基础设施底层资产所有权、流动性、估值及收益上的特殊性,在资产出让、管理方式、退出方式、税收支持上仍有待明确和完善的空间。下阶段关键的一点是在基础设施、所有权转让或者剥离过程中的税收问题。业内一直期待税务方面参考税务中性目标,增厚投资者潜在收益,后续仍需出台配套法规,为基础设施REITs试点构建坚实基础。

  方正承销保荐债券业务部高级副总裁郑莹莹认为,受多重因素影响,基础设施类项目收入预测难度很大,与此同时,基础设施REITs要求坚持产品权益性,不能依赖第三方补贴等非经常性收入,也对收入预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在资产的运营上,现阶段没有专业第三方管理机构运营基础设施资产,考虑项目区位、职工安置等诸多因素,原始权益人短期内继续管理是较为可行的,但长期来看,从监管角度仍需培养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未来可能形成越来越专一的专注某一领域的管理机构,这有望成为城投公司转型的一大出路,产业园、物流地产项目可能率先发力。

  基础设施类REITs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开拓了一条新的指引,对国有企业盘活重资产具有示范价值,对资本市场具有建设性意义。公募REITs躬耕拓路,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仍需在不断实践和探索中前行,仍需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研究机构的持续参与和努力。



【作者:冯茜宁 实习生 李想 通讯员 陈赟】 【编辑:谭小慧】
关键词:湘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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