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举办四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湖南职业教育将有这些“大动作”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运源)拓宽中高本衔接贯通的培养渠道,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今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将职业教育摆在经济强省、科教强省等建设的大局中系统谋划布局,紧紧围绕破解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突出矛盾,推动省部共建湖南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方案》亮点多多,记者进行了细致梳理,咱们一起来看看。

  探索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

  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湖南产业需求,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型本科高校。逐步提高优质公办本科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和高职专科毕业生比例,招生指标在本科院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单列。

  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省卓越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群核心专业探索举办四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在中职和高职医卫类、教育类专业探索举办四年长学制职业教育试点。细化落实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

  到2022年,所有中职学校“达标”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区,必须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职学校,确保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经费投入、招生规模和办学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启动湖南省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制定和实施湖南省卓越中职学校、合格中职学校建设标准,到2022年,所有学校达到国家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和建设标准,所有专业达到湖南省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标准,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高职扩招任务,着力培养湖湘工匠。优化专业结构,增强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增强高职院校支撑区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能力,每所高职院校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方法,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招收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培育5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企业访问学者项目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推进1—2个城市(或城市群)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遴选建设3—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和2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制定湖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办法,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等领域重点建设培育5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重点支持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湖南(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长沙职教基地等产业园区的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建立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联盟,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30个。

  支持行业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院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鼓励以校企合作等模式,依托行业骨干企业试点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省级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借鉴“双元制”等模式,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到2022年,培育遴选产教融合领军人才100名、产业教授(导师)1000名、湖湘工匠和技术能手10000名。鼓励技能大师在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鼓励院校名师在企业设立“名师工作站”,实施企业访问学者项目。

  到2022年,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

  鼓励区域、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举办职业教育。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接产业布局调整专业布局,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到2022年,职业院校毕业生本省就业率达到60%以上。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畅通农民接受学历职业教育通道。探索在海外设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走出国门,服务湖湘企业“走出去”。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退役军人、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农民、贫困劳动力和退役运动员的培训规模,使职业院校成为全省技能培训的主力军。鼓励职业院校与社会共建社区教育学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提升社区教育专业化水平,使社区教育融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择优聘任产业导师技能大师

  改革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现“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实施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双带头人”和“四有”好教师。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高职院校芙蓉学者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与本科院校分列,聘期内每人每年按规定资助奖金4万—20万元;在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建立灵活的专业人才引进机制,择优聘任专业群带头人、产业导师、技能大师,按聘期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实施名师工程建设计划,建设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2年,遴选职业院校芙蓉教学名师100名、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400个、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群)带头人300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到2022年,建立50个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遴选1000名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半年以上;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每5年不少于6个月,或每2年不少于2个月;新入职专业教师不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前3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半年以上。

  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实施湖湘特色职业教育标准开发工程。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的所有专业全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制订及公开工作。

  健全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确保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年。

  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作者:徐运源】 【编辑:彭雨纯】
关键词:湖南职业教育改革 实施方案 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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