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颁发全省首张林地经营权流转证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7日讯(通讯员 沈阿玲 夏文峰 记者 颜开云)“有了这本证,产权更加明晰,我可以放心地投入和经营了。”浏阳市镇头镇村民严志鹏捧着大红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高兴地说。这是浏阳、也是湖南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浏阳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示范、全省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县,早在7月就出台了《浏阳市林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建立“三权”分置运行机制,重点引导林地有序流转、维护集体林地权益、保护农户承包权益、放活林地经营权,让林农成为林地流转、规模经营的真正参与者和受益者。

  同时,浏阳还制定并下发了《浏阳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统一规范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的颁证行为,并赋予林地经营权证的林地抵押、林业生产经营、森林保险等林事活动权能。

  严志鹏经营着一家园林景观公司。2015年,他以一纸合约形式,租用了普迹镇新街社区170余亩集体山林的林地使用权,用于扩大经营。“根据相关规定,我不能办林权证,权益只能通过合同维护,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许多权能不能真正体现。”严志鹏说,租地到现在2年多了,他想加大投入又不敢大胆投入,搁浅了不少计划。拿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无疑让他吃下了“定心丸”。

  严志鹏申领到的编号为(2017)第1号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是全省核发的第一本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标志着浏阳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现“三权分置”,林权改革工作又迈出了坚实一步,也为全省林地经营权流转有序推进和发放提供了范例。

  浏阳是林业大县,目前共有507万亩集体山林明晰了产权,林权到户率达99%。“规范有序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更好发挥林地效益。”浏阳市林业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付志刚表示,接下来,在巩固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还将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产权交易、林下经济等配套改革,将浏阳的森林资产真正盘活起来。

【作者:通讯员 沈阿玲 夏文峰 记者 颜开云】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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