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 | 长沙,是一种血型丨写给散落在世界各地的长沙精英们(有声)

   

  前两天闺蜜生日,约在新落成的IFS吃饭。我是来自宝南街的长沙妹子,她是来自西长街的长沙妹子。即使现在已经搬到一南一北,但五一广场,在我俩心里的地位,依然神圣不可侵犯。漫步在一地繁华的解放西,抬头看到九龙仓的崛起,爱马仕的进驻,我们两个只有更加骄傲的决定,无怨无悔的死赖在长沙,了此余生。

  我并不排外。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长住超过半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北京、宁波、深圳、香港、多伦多、新加坡……每一个地方我都很喜欢。而长沙,是我的血型,籍贯可以改变,血型与生俱来;长沙菜,则是我的氧气,是我赖以生存的基本需要。

  我出生在宝南街,是的,那个著名的手机市场。我出生的时候,那里还只是长沙市中心的一条幽静的街道。我是那条街上放养着长大的,没有人担心我被拐走,被车撞。街上的邻居大部分是平房,门都敞着的,我们一大帮小孩这户窜到那户地耍。街拐角,有一个老婆婆家里卖一些小零食。不是店面,是在她家里。你窜进去,给她两分钱,可以买到一包酸梅粉。小小的一包,还配勺子。我和隔壁几个妹子经常为了一个好看一点的勺子起争执,然后一小勺一小勺地品,自诩为“长生不老药”,吃了可以更漂亮。搞得我长大了,还以为梅子吃了可以美容。

  我小学是在实验小学读的, 那里以前叫顺星桥小学。我家出门,过一条蔡锷路就到了。我记得冬天的时候,我们还要搞冬季长跑。乌漆麻黑爬起来到学校集合跑步,最开心的就是跑步后可以不回家吃早饭,太后会给我钱,在长治路菜市场门口的一个包子铺买两个肉卷子当早餐。印象中那家店生意特别好,热腾腾的蒸锅一揭开,里面有银丝卷,肉包子,糖包子,肉卷子,葱卷子……我们一群跑完步的饿劳鬼一拥而上,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

  小学的时候,早餐能吃一碗粉那就是土豪了。80年代还用粮票,光头粉5分,肉丝粉1毛,外加2两粮票。太后在经济上从不刻薄我,一般都是给1毛要我吃肉丝。而我每次都是吃个光头粉,然后把5分钱攒下来,去买那个时候刚刚才兴起的不干胶。靠着我早餐的血汗钱,收集了全套的射雕英雄传不干胶。我最喜欢杨康,那么帅的富二代,特别烦郭靖,从小就属于那种三观不正的颜值派拜金主义。长大后死性不改,在小鲜肉和富二代之间兜兜转转,最终没能敌过骨感的现实,委屈下嫁凤凰男。

  我中学读的是长沙市一中,在清水塘的树荫中,一中操场的烈日下,那真是一场好青春。

  一中的单车棚“豪车云集”,永远是小偷的攻击对象。我在那里丢了三四部自行车。每次丢车不敢回家,就会在门口的串串大叔那里流连,油炸火腿肠,花菜,香菜卷,里脊肉……刷上一层油淋淋的辣椒,一口下去,汁水四溅,一身的油点点,回去太后又是一顿骂。不论钵儿鸡,厕所串串,冷锅串串……我一直固执的认为,一中校门口的油炸串串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串串,没有之一!

  补课是重点中学永远的主题。我从小偏科严重,我的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对我的印象都只有一个——作文写得巨好,数学学得巨硕。初一开始就在一中对面的教师宿舍老师家里补课。90年代初没有学而思,所以我有幸成为第一批一对一的VIP补课生。我坐老师家里补课,损友们就在外面叫着自己的名字,我一听暗号,心早已飞了,数学越补越差。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八九部单车直飚到省委大院。那里有一个陡坡,陡坡上还有波浪状的减速带。我们叫做“冲坡”,一趟又一趟,真是青春不知何为累。

1992年10月航拍的长沙老城区五一广场,如今,从黄兴北路至南阳街这一大片房屋都被拆除,变成了新的五一绿化广场。 

  中学时候的长沙,不是一线城市,但已经非常繁荣,它所给我的见识,经历却丝毫不逊于大城市。

  我记得第一次穿耐克是91年,在黄兴北路上的龙之杰买的。太后问为何一双鞋几百块,我回答因为是飞人穿的。

  第一次吃肯德基是在红色剧院,是贝请我吃的,为了请我吃原味鸡还是香辣鸡翅我们写了好几节课的小纸条。

  第一次自己去看电影是在银星,看的是《泰坦尼克号》,看到“敏感镜头”,我和娟还有乐害羞地捂住了眼睛。转头出来在门口搞了一份“蒋大”的凉拌黄瓜,辣得直嗦忘了剧情。

  第一次买的山地车是“阿米尼”,蝴蝶大厦下面的专卖店,后来变成了肯德基至今。一部一两千,我爸眼睛都没眨。只是在我选了一款男式车的时候,他炸了:你是个妹子,妹子嘞!有点妹子样好啵!

2018年4月8日,金黄阳光洒落在高楼林立间车水马龙的五一西路。

  第一次唱卡拉OK是在黄兴路上的“野马”。然后自己把自己惊艳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后来有了蔡锷路上的“太阳城”“裕兴”,每个同学生日都是唱歌,圣诞节是唱歌,元旦节是唱歌,不够钱就“逗盒子”。高中毕业那年,和凡两个人,几乎一周去几次,两个人唱。可惜后来超级女声的时候,我都已经怀孕了,只能恨生不逢时啊……

  那时候买衣服是去中山路的“四维”。三角花园是“菠萝货”,潮货要去“四维”。再往下走是中山亭,贵之步的前身欢欢妙履正在崛起,除了贵还是贵。不过我高二那年还是狠狠心,用压岁钱买了一双马丁靴,得瑟了好久。有年暑假抽风,去四维打了一排耳洞,五六个,然后卫生消毒不过关,灌了脓被太后发现了,打得我变筛子。

  高中有段时间迷上了大古道巷的麻辣烫,天天去。娜姨热情又辣利,认得我以后,每次都会多给我煮一两串我最喜欢的土豆。早两年看到有个公众大号推了娜姨的麻辣烫,说是儿时的味道依然还在,已经搬到了红花坡。我第一时间摸过去,看到了久违十几年的娜姨,她已经不认得我了,辣利依旧。我吃着吃着差点落下泪来……

  我一直觉得90年代的长沙最玩味,也许不过是我最美好的年华所在。

  2000年后,长沙开始修五一广场,五一文炸了,平和堂起了,到处都在热火朝天改造中……那一段时间,同学们都开始奔向五湖四海,我突然就对这个城市感到厌倦了。呆了将近二十年的城市,回头看看,似乎有点嫌弃了。

  于是我义无反顾的放弃了工作,选择了留学,又辗转流连深圳香港,最后移民多伦多。那是非常浮躁的几年。不断的贪恋物质繁华,灯红酒绿,而不愿意再回到那个看似收入不高,居住环境也一般的长沙。

  直到2008年的5月12日,多伦多时间清晨,已是汶川大地震结束了,满屏新闻都是长沙也有震感。开始疯狂往国内打电话,不通,一直到晚上才听见太后惊魂未定的声音。那一刻,深刻感受到了“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的含义。巨大的怕失去让我瞬间决定了我的下半生。2008年5月17日,我回到了长沙,再也没有离开。

  30岁是人生重要的分水岭,在此之前的青春跌跌撞撞,有太多要“活给世界看”的自证明:我找的男人让人羡慕吗,我的工作有没有光耀门楣,我拿的这个包是不是新款,今天的口红色号有没有选对……

  30岁之后,感谢世界,兵荒马乱随着阅历、财富和心智越发平复,只需要关注内在的感受,关起门的确幸,不需要昭告天下的幸福。毕竟,人生下半场的敌人,就只剩下自己了。

  我现在每天在办公室操着一口舒服的长沙话给他们开会,有空就溜达在阔别多年的解放西,周末约几个长沙妹子打一场长沙麻将吃一顿口味虾……太后早几天突然说我,你得让龙仔会说长沙话,普通话哪里不好学,长沙话他不学在他们这一代就会失传了。我深以为然,马上开始和龙仔每天用长沙话逗霸。

  不出去浪这一圈,我不知道我的血型就是长沙。我总以为读很多书,去很多地方,就可以改变我来自小城市长沙这个标签。其实不然,我甚至可以不要国籍,但我无法改变我的血型就是流的长沙血。

  我迷恋她给我的一切美好,她也在努力变得更美好。她已经是“新一线城市”了,她也是“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

【作者:易卓】 【编辑:罗亚坤】
关键词:夜读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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