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长沙出台“20条”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附全文)

三一重工等一批龙头企业顺利复工,带动了众多配套企业陆续复工。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志伟 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登辉)今年1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带来冲击,不少企业面临实际困难。为支持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长沙市工信局牵头制定帮扶政策,通过互联网平台广泛征集、梳理了企业诉求,围绕“人、财、物”的要素保障,出台了精准可行、直击痛点的20条措施。

  细读这20条措施不难发现,政策既着眼整体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问题,又注重延续性和普惠性。

  例如《意见》提出实施中小企业贴息政策,中小企业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间(以资金到账或受托支付日期为准)有新增贷款的,按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为减轻中小企业贷款的还款压力,《意见》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作为本土金融机构,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对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约的中小企业,采取贷款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3个月的宽限,在此期限内不计算罚息。

  对于中小企业克服阵痛后的可持续发展,《意见》提出了多项举措,包括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加快兑现奖补政策、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完善企业帮扶长效工作机制等,促进经济运行长期稳定向好。

  有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一政策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恰如及时雨、雪中炭,也为广大中小企业注入了抗击疫情的信心和稳定剂。

  长沙“20条”:不让中小企业在战“疫”复工中掉队

  目前,长沙已有2000余家工业企业复工,16万名产业工人回归岗位。

  然而,就像对抗病毒,大企业实力雄厚,自身免疫力强,复工复产走在前列;中小企业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复工复产仍然面临不少问题。

  中小企业在活跃经济、 吸纳就业、 推动创新、 增加税收、 便民利民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战“疫”复工,中小企业不能掉队。

  2月15日,长沙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4个部分,共20条,覆盖当前亟需政策支持的用工就业、企业负担、金融服务和持续发展等方面。

  A 稳定用工就业

  政策简介:聚焦中小企业春节假期后将面临的用工问题,通过灵活用工、招工奖励、稳岗返费、缓缴社保费、补贴职工培训费、支持筹备防疫物资等政策措施,抓住疫情背景下本省劳动力不愿外出的契机,支持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定社会就业。

  亮点解读:中小企业复工,首要面临的问题就是人。没有员工,何谈生产。但中小企业往往影响力较小,招聘渠道不多,短时间内要想补齐生产力量,存在不少困难。这就需要充分调动第三方的积极性,使其成为中小企业弥补员工不足的重要力量。

  对此,《意见》提出了实施招工奖励政策,2020年3月31日前为长沙工业企业提供人员代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人数分别在100人、300人、60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以社保记录为准),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员工培训一般集中在年中。但受疫情影响,无法复岗的员工待在家里,存在一段空档期。与其浪费不如提前培训,修炼“内功”。

  《意见》提出鼓励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国家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意见》要求的,还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标准为550元~6000元。

  B 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简介: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收入受损的情况,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通过租金减免、税费减免、延期缴税等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减少刚性开支,节省现金流,稳定企业经营状况。

  亮点解读:企业经营免不了运行成本,其中场地租金是硬支出。尤其是对于制造业企业,往往签的都是长期租约,租金也相对固定。

  《意见》制定前期曾广泛征求了企业意见。“希望出台房租等支出的相关减免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湖南云之翼软件有限公司、湖南华腾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微算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都提出了租金的压力。

  在这一方面,《意见》提出对承租园区国有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从2020年2月份开始,免收1个月租金,减半2个月租金。鼓励民营业主参照上述标准减免中小企业工商业用房租金。

  而为了适当弥补“房东”的损失,参照上述标准切实减免租金的业主,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C 优化金融服务

  政策简介:针对因疫情冲击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融资需求增加的防疫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努力保障资金链安全和加大金融供给,降低融资成本。通过续贷稳贷、专项再贷款、政府基金增信等措施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亮点解读: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金融对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尤为重要。从《意见》具体内容看,“优化金融服务”被列为重点支持措施,20条中有5条都与之相关。

  从目前中小企业的情况来看,资金压力主要来源于贷款的偿还。《意见》指出,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

  长沙银行、长沙农商行作为本土金融机构作出表率,对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约的中小企业,采取贷款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3个月的宽限,且在此期限内不计算罚息。

  此外,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还将利用专项再贷款,为防疫物资保供白名单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D 支持持续发展

  政策简介:在对中小企业“救急救难”之余,着眼于疫情过后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政府采购优惠、支持开拓市场、加快拨付奖补资金、提供法律援助、提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

  亮点解读: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受此次疫情冲击,中小企业“病愈”之后,如何尽快恢复状态、持续发展,《意见》也提出多项措施。

  例如实施中小企业贴息政策,不仅找到了痛点,而且对比全国其他省会城市同类政策,其扶持力度更大。

  《意见》提出,中小企业在2020年1月-6月期间(以资金到账或受托支付日期为准)有新增贷款的,按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为了尽量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意见》还表示将加快兑现奖补政策,优先兑现拨付中小企业各类财政性奖补资金,力争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不仅流程加快,而且要保障资金尽快拨付。”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反响

  湖南深拓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张晨彧:

  这次的疫情帮扶政策,涵盖范围广,涉及到了工信、税务、金融、人社等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明确提出了多项实际措施,对企业非常实用。其中社保、租金、税费、贷款等对企业筹划资金、稳定生产和用工有重大意义,希望政府能组织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通过在线形式沟通具体实施方法。在线培训的开展和奖励,也让企业在特殊时期有更大动力推动内部结构升级,同时希望能更加明确哪些机构的培训可以得到补贴或奖励,更便于企业操作。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段睿:

  自爆发疫情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应对措施。但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中小企业难以单独应对,面临抗疫物资、用工成本、原材料价格、运输成本等各方面成本大幅上涨的问题。近期,省、市、区处处为企业着想,及时为企业解决困难,尤其是此次出台的政策,从加强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用工等方面帮扶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实实在在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企业更加有信心,战胜疫情,恢复正常。

  长沙和捷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彭坚:

  政策出台非常及时,20条措施既有干货,也有“真金白银”。 措施力度大,覆盖面广。政策的实施,体现出市委市政府在重大灾难面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及时作为。 一切从关心中小企业的发展、搞好服务出发, 通过各种普惠组合,利用政策“组合拳”为企业减负,对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真正地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礼包,有利于帮助企业缓解运营及资金压力,激励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

  长政办发〔2020〕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在长沙市工商税务登记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支持措施

  (一)稳定用工就业

  1.实施灵活用工政策。

  允许中小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中小企业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疫情期间返岗时间、工作方式、薪酬水平,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调整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实施招工奖励政策。

  2020年3月31日前为长沙工业企业提供人员代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人数分别在100人、300人、60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以社保记录为准)的,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实施稳岗返费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适当放宽申报条件,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城镇调查失业率,对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申请并经批准后,2020年6月30日前的社保欠费不计算滞纳金,2020年7月1日以后,依然没有恢复缴费能力的企业,可按规定依法签订缓缴协议或延期缴费协议,职工当期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5. 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疫情期间充分利用国家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含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发网络培训课堂和培训课程,对企业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可将全部理论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30%)纳入线上培训,职工参加线上学习计入培训时长,培训考核合格的,按每人550-60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支持企业筹备防疫物资。

  对中小企业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同时对防疫物资运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提供便利。(责任单位:星沙海关、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2020年第6号公告,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将保障复工复产进口的自用防疫物资纳入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清单,帮助企业减免相关税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星沙海关)

  (二)减轻企业负担

  7.减免中小企业租金。

  对承租园区国有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从2020年2月份开始,免收1个月租金,减半2个月租金。鼓励民营业主参照上述标准减免中小企业工商业用房租金。参照上述标准切实减免租金的业主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市税务局)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报税存在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优化金融服务

  10.做好稳贷工作。

  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因疫情冲击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主动为因疫情冲击而现金流紧张的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及小额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支持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11.减轻还款压力。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导致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企业予以展期或无还本续贷。长沙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对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约的中小企业,采取贷款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3个月的宽限,在此期限内不计算罚息。(责任单位:长沙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

  12.降低融资成本。

  支持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利用专项再贷款为防疫物资保供白名单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利率最高不得超过最近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减100个基点。(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13.发挥政府增信作用。

  依托长沙市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长沙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基金,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转贷过桥等手段,为中小企业增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持续发展

  14.实施中小企业贴息政策。

  中小企业在2020年1月-6月期间(以资金到账或受托支付日期为准)有新增贷款的,按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单个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金额按贷款期限折算,贷款期限1年或1年以上的,按贷款本金计算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贷款本金×贷款期限月数/12计算贷款金额。补贴资金由市级与区县(市)、园区按比例分级负担,该项政策不与其他各级贴息政策重复适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5.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国家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对中小企业2020年内参加市级以上展会的,对展位费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会展办)

  17.加快兑现奖补政策。

  各部门加快兑现年度惠企奖补政策,优先兑现拨付中小企业各类财政性奖补资金,力争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奖补资金拨付。(责任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

  18.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对受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中小企业,指导、协助其向湖南省贸促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书。(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对受疫情的影响,导致因无法如期履行合同等情况而产生纠纷的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9.持续提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统筹各类服务资源,聚焦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持续举办星创大讲堂、精英系列训练营、企业家系列沙龙讲座、企业家系列标杆学习等公共公益性服务活动,提升企业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完善企业帮扶长效工作机制。

  以扶持企业为宗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施市、区县(市)、园区、平台联动,完善企业困难及问题受理、交办、反馈等方面的企业帮扶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创造高效优质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园区管委会)

  三、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意见解释。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5日


【作者:全媒体记者 陈登辉】 【编辑:王娜】
关键词:长沙20条 长沙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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