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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长沙市将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

2018-07-31 9:6 长沙人才星梦想

  《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发布不到三个月,长沙以抢跑者的姿态,率先发布《长沙智能制造三年(2015-2018年)行动计划》,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彰显长沙发展智能制造的决心和抢占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高地的雄心。

  近日,《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重磅出炉,引发企业热烈反响,长沙智能制造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长沙发布政策的初衷是什么?

  对长沙未来的工业经济发展有何重要性?

  企业将享受怎样的政策红利?

  7月16日,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黄滔接受记者采访,畅谈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在长沙落地后的新愿景。

  记者:为什么要发布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政策?

  黄滔:智能制造是“中国制造2025”的主攻方向,是实现我国制造业由大变强的重要路径。

  近年来,长沙围绕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全力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形成推进智能制造“长沙模式”,得到国家工信部充分肯定。

  面对汹涌而来的智造浪潮,我们要想继续保持优势,就必须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长沙相继出台“工业30条”“人才政策22条”“科技创新1+4”、产业链发展意见等政策文件。

  此次发布的《若干政策》重点关注和支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和工业企业的智能化(含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

  其中,长沙将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对采购本市开发的工业软件和本市生产的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且有明显质效提升的,按采购价格的30%给予采购企业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经试点企业购买采用的系统解决方案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每个系统解决方案深度与费用高低给予服务商5-20万元奖励……在全国已有的类似做法中,《若干政策》可以说是含金量最高政策之一。

  记者:长沙发展智能制造有哪些基础和优势?

  黄滔:自2015年至去年底,长沙共有20个企业、项目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数量居中部省会第一。今年,又有一批即将获批国家级试点示范。可以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推进智能制造“长沙模式”。

  为构建智能制造产业生态系统,长沙创新载体平台,建立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作为全市智能制造推进机构,将为全市所有试点企业开展全免费的拉网式智能制造初步诊断与指导。

  联合湖南大学、深圳固高科技等高等院校、企业共同组建长沙机器人研究院,推动机器人集成、关键零部件攻关。联合航天科工成立湖南航天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推动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和产业化发展。

  成立智能驾驶研究院、3D打印技术研究院、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天仪研究院等一大批产业链创新平台和产业创新联盟,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水平。

  将22个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作为推进智能制造的突破口,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沙市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促进产业链整体向智能化转型。

  按照政府引领、企业主导的原则,制定出台《长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持续推进企业试点示范。

  在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国家智能制造专项示范带动下,长沙许多企业开始主动推进智能制造,形成了“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与“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智能制造新局面。

  记者:《若干政策》的出台对长沙未来的工业经济发展有何重要性?

  黄滔:只有实现“大范围产业智能化”“大规模智能产业化”“智能制造产品与技术市场国际化”,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的目标才可能实现。

  《若干政策》提出,大力推进“产业智能化”与“智能产业化”,大力引导和鼓励试点企业引进智能制造技术和装备,对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

  像三一重工、中联重科、铁建重工等率先实现智能化转型的企业,这两年来发展态势很好,并开始实现智能化工厂和产品国际化。拿三一重工来说,其2016年就有40%左右的收益来自海外。

  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一是要产业智能化。产业智能化长沙做的较早,我们在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的同时,大力推进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建设。

  2016年,有230家企业,2017年又推了100家,三年以后要达到530家以上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示范车间)的规模,这530家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的产值预计将占长沙的50%以上;

  二是智能产业化,通过智能制造带动上下游软硬件的开发;

  三是推动智能产业走出去。

  记者:《若干政策》将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黄滔:近年来,长沙响应“中国制造2025”提出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大规模推进产业智能化”。在此背景下,长沙许多企业都在加速智能化转型。

  《若干政策》智能化技术改造不仅有助于企业缓解技工短缺、环境承载力有限等困境,同时也能更好地满足现代生产的标准化要求,创造更大的先进产能,还将拓展产业链,带来集约发展。

  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工业制造将逐步走向智能化、高端化,越来越多的“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将在长沙出现。

  毫无疑问,“技改红利”将让长沙工业转型升级的步子大起来、快起来,激励传统制造业实现突围,实实在在地推动长沙制造业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若干政策

  为加速推进长沙创建国家智能制造中心,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长沙工业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长发〔20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并经营的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重点关注和支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和工业企业的智能化(含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

  二、支持政策

  (一)着力培育和聚集一批高水平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坚持开放合作,以试点企业需求为导向,培育、引进一批高水平的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每年认定并发布一批具备较强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及成功经验的智能制造服务商,引导其为全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每年对在长沙注册并为长沙试点企业提供智能制造服务的提供商的专业服务能力、服务绩效进行年度考核,对排名前 10位的服务商通过媒体予以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委宣传部,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着力推进试点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

  大力发动并鼓励更多有意愿、有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根据试点企业名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区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园区管委会按照分级服务的原则组织服务提供商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高效有序推进智能化改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工作。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为全市试点企业提供初步诊断服务,并出具智能制造初步诊断报告。鼓励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针对试点企业的现实条件,入户为企业开展优质与优惠的“一对一”的可实施的智能化技术改造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经试点企业购买采用的系统解决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每个系统解决方案深度与费用高低给予服务商5—20万元奖励,试点企业聘请多家服务商进行方案设计的,只对试点企业采用的方案设计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案例库,利用长沙工业云平台等定期发布成功案例,为行业内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供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

  (三)着力推进试点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为大力推进“产业智能化”与“智能产业化”,大力引导和鼓励试点企业引进智能制造技术和装备,对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试点企业采购本市开发的工业软件和本市生产的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且有明显质效提升的,按采购价格的30% 给予采购企业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本级与区县(市)或园区管委会各承担50% (园区内的企业由园区管委会承担,园区外的企业由区县市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迅速制定具体的智能化技改资金拨付细则,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试点企业采购本条款规定范围之外的智能装备或工业软件按长发〔2017〕9号文件相关内容执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着力发挥产业基金对智能制造的引导与培育功能。由各园区、社会资本向市产业投资基金申请设立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子基金,总规模100亿元,用于促进上下游智能制造企业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建设;引导和支持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着力推进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定期开展智能制造免费培训。指导组建智能制造联盟,支持智能制造“产、学、研、金、用”协同发展。举办全国性的智能制造峰会及智能装备博览会,提升我市智能制造影响力。大力发展长沙工业互联网,着力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工作。举办工业 APP大赛,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进程。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鼓励我市智能制造技术及装备走出去。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生产的智能化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市两型产品目录。加大以智能制造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报道,进一步浓厚智能制造舆论氛围。建立全市智能制造工作考核与激励机制,每年从市工发资金中分别给予区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级、省级园区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奖励 100万元用作智能制造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会展办、市商务局,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

  三、附则

  (一)本政策所需市级扶持资金从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对同时符合本政策和其它产业政策的企业(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支持。

  (三)对之前政策中相对应条款有修订的,以本政策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曾茜 实习生 李丽芳

作者 |  编辑 | 刘静  来源 | 掌上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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