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一员工窃取公司客户信息30多万条 获刑3年半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2日讯(记者 李广军)刚刚进入公司从事客服工作,当天获取同事的账户和密码后就不告而别,随后就用这个账号窃取了公司客户交易订单信息近30万条!记者今日从宁乡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4月,黄某来到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从事客服工作,就职当天就借机获取该公司员工的“E店宝”账户及账户密码后迅速逃跑。随后20天里,黄某多次登录此账户以导出公司网店内存有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姓名、送货地址、电话号码等)的交易订单。经统计,黄某共窃取了公司客户交易订单信息共计近30万条,去除重复的信息后仍然有12万余条。黄某导出上述客户信息后,将其中1万余条客户交易信息以每条0.5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截至2017年5月被警方抓获时,黄某与买受人尚未结算买卖信息的款项。

  近日,宁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网络的传播和交易,往往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利用,进而催生电信网络诈骗等关联犯罪,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承办法官提醒,眼下正是招聘旺季,用人单位在招聘处理新员工入职的时候要擦亮眼睛。一旦有异常,请及时保留证据并联系警方处理。

【作者:记者 李广军】 【编辑:谭伟】
关键词:宁乡 案件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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