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最高可达1000万元,宁乡高新区出台10条“新政”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 斌 通讯员 王慧 周伟 刘石江)9月12日,宁乡高新区出台《宁乡高新区促进医疗器械发展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一系列措施政策,支持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做大做强。

该实施意见主要从支持企业固定投资、认证、产业化、市场拓展、投融资以及第三方服务集聚等方面,对“研发、注册、生产、销售”四个关键节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扶持。《意见》表明,适用奖补的企业(项目)必须是在高新区注册或由区外迁入后重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宁乡高新区的从事医疗器械各领域的研发、生产、检测、技术咨询和服务外包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该《意见》的出台,主要为培育新经济、新动能,全面提升区域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打通行业难点痛点,靶向施策,不是空中楼阁被束之高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干货”。

支持企业引进方面,《意见》对新引进的500强、央企及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不包括土地款)的,补贴最高达1000万元;对新引进的创新性医疗器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不包括土地款)的,补贴最高达200万元;对新建、购买和改造生产用房,设备、技改和装修等实际投入达到4000万元的,补贴最高达300万元;对新引进的租赁企业,租金补贴最高可达零租金。

支持企业做大方面,《意见》对新成立的生产型企业,给予3年财政贡献奖励,第一年奖励企业实缴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的50%,后2年奖励企业实缴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的30%;对新引进的总部型、税源型企业,连续给予3年财政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企业实缴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的90%;对新成立企业的高管、优秀技术人员,连续给予3年财政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实缴个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的100%。

支持开展认证方面,《意见》对取得三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投产的,每个品种累计奖励最高达200万元;取得美国FDA、欧盟CE、510K证书并投产的,每个品种累计奖励最高达60万元;取得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投产的,每个品种累计奖励最高达30万元。

支持产品产业化方面,《意见》根据企业年销售额突破情况,给予10万到200万元不等的奖励。支持市场拓展方面。企业国内、国外年度参展补贴累计最高达70万元;被宁乡本地医疗单位首批次采购产品,奖励企业最高达40万元;被全国三甲医疗机构直接采购产品,奖励企业最高达60万元。支持外贸进出口方面。单个企业当年奖励累计最高可达100万元。支持投融资方面。设立宁乡高新区产业引导母基金,引入医疗器械方向的子基金,专项扶持医疗器械企业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集聚方面。对科技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咨询、培训场所,连续两年给予40万元/年的运营经费补贴。

【作者:】 【编辑: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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