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办公大楼强制“刷脸”?长沙律师起诉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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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进出单位大楼要“刷脸”才能通过门禁,这样的人脸识别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因不满物业公司未公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而强制“刷脸”,今日,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林宜烨告诉记者,他已于数日前对长沙市中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欣物业”)提起了人脸信息保护诉讼。目前,天心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出入写字楼要刷脸 律师状告物业公司

  今年6月,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的林宜烨入职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天心区中欣国际大厦。不久,他便发现中欣物业采取人脸识别为员工出入大楼的唯一验证方式,“一开始我就拒绝录入人脸,因此我每天都跟着同事后面进进出出,这样很不方便,对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困扰”。

  由于经常被门禁阻拦,8月底,林宜烨不得已接受了中欣物业的信息收集行为,包括其人脸信息、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内容。为此,他多次与中欣物业的工作人员协商,但都没有取得满意的答复。

  林宜烨研究生期间的论文方向正好是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与不可更改性。”林宜烨认为,人脸信息与金融、手机支付、政务服务等多个APP捆绑,一旦泄露,讲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害。

  8月26日,林宜烨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显示,他要求物业公司彻底删除自己的全部个人信息,并向员工提供除人脸识别以外的其他身份验证方式。8月31日,天心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物业表示刷脸更安全 却未公示如何保护人脸信息

  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写字楼难以和保障公共安全这一公共利益联系起来,即使真的是出于这方面考虑,也要充分告知公民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在林宜烨看来,中欣物业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公告栏等位置没有显著的公示,信息如何收集,如何保护……就这么征集我们员工的个人信息,完全不合规矩。”

  林宜烨告诉记者,自己曾和大楼保安协商过,被告知员工只有刷脸验证这一种方式可以进入大楼。“保安可以使用自己公司发的门禁卡开门。实际上进出大楼的门禁方式有很多种。”

  后来,林宜烨与经理协商。经理表示,采用人脸识别验证的安全性高于其他验证方式,可防止外人进写字楼。然而,林宜烨却发现,非办公人员也可以通过录入人脸信息进出办公大楼,物业公司采用这一验证方式既不会提高写字楼安全性,还可能增加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是一种双输的做法。

  “物业未征得当事人单独、自愿的同意,且把人脸识别验证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这就是违法!”林宜烨向记者表示,自己将收集更多证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完成这次必要的维权。

【作者:刘树源】 【编辑:肖彪】
关键词:天心区人民法院 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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