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就该用法治

  文峰

  近几年,高空抛物已经成为媒体报道的一个负面热词。很多“带血”的事件一再警示我们这种行为的危害性。甚至可以说,它已经成为一种让人提心吊胆的城市病。其折射的当然是某些人的道德缺失。可问题是,虽然高空抛物制造了伤害,人们也一再对其谴责,但是处理起来却挺麻烦。因为如果不能找到直接责任人,那么就只能全楼共同担责、共同赔偿。如此,无辜的人会受牵连,而始作俑者却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更重要的是,它无法真正地震慑类似的卑劣行为。

  这次,最高法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可谓回应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期待。这份意见特别提出,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显然,该文件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惩戒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它有利于提升相应震慑力。毫无疑问,人们“头顶上的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否则“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就无法更好落地。既然高空抛物已经影响到了公共安全,那就应该以法治的方式进行遏制。

  当然,治理这种行为还需其他举措的辅助。比如,加强道德教育,以及完善相关硬件设备(例如,在小区、办公楼设置朝天摄像头等)。现实中,错行一般可以分为二类:第一类错是无心之过,即因为不知道而犯错;第二类错是明知故犯,即故意而为之,毫无耻感。要知道,生命安全是不容试错的,对此,所有人都应该有敬畏意识。我们要加强相关宣传,让人们都认识到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危害性及其行为后果。在此基础上,再运用法律手段来增加犯错成本,就可以收获最佳治理效果。

【作者:文峰】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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