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查 驾驶人现场体会“被远光”

今晚,十余名驾驶人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橘子洲大桥南匝道被交警拦下。照片均为长沙晚报记者 余劭劼 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2日讯(记者 刘琦)“您刚刚经过此路段时用了远光灯。现在在您自愿的情况下,请您体验一下远光灯对驾驶人视线的影响。”今晚,十余名驾驶人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橘子洲大桥南匝道被交警拦下。整治现场,驾驶人打开自己爱车的远光灯,坐在离车子两米左右的椅子上,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受。

整治现场,驾驶人打开自己爱车的远光灯,体验被远光灯照射的感受。

  “原来被远光灯照射这么难受,几秒钟就受不了了。”一名驾驶人告诉交警,今后他一定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再也不滥用远光灯了。“很多驾驶人以为车辆灯光可以任性使用,其实这并非法外之地。根据交通法律法规,不按规定使用车辆灯光的驾驶人,将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天心区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杰明介绍。

  “乱打远光灯是一种交通陋习,可能给他人造成伤害和危险,也是缺乏基本行车道德的行为。”张杰明介绍,在照明条件不好的道路行车,放慢车速比开启远光灯更加有助于安全;在照明条件较好的城市道路上,则建议驾驶人尽量不使用远光灯。记者了解到,今后,长沙交警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整治,倡导驾驶员文明行车。

【作者:刘琦】 【编辑:谭伟】
关键词:交通 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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