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2个月!长沙一女子因踢咬民警被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9日讯(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邹晴)不听民警劝诫,阻拦民警正常出警行动,任意辱骂、踢打民警……今日,宁乡市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彭某军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

  今年1月16日下午,因看望车祸受伤的侄儿,被告人彭某军来到宁乡市某医院,到达住院部4楼时,被告人彭某军发现几名穿了制服的民警正准备带走弟弟彭某。在没问清缘由的情况下,彭某军便阻挠民警,制止民警带走弟弟。随后,民警向彭某军解释,公安局110接到报警电话,她弟弟涉嫌殴打肇事司机,需要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解释后,彭某军依旧不依不饶,同时,彭某家属也加入阻扰,围观群众逐渐增多,为避免出现不良影响,出警民警随即拨打电话请求增援。

  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再次向彭某军及其参与阻扰的家属进行了解释、劝诫和警告,但彭某军不为所动,严重阻碍了民警现场执行。于是,民警决定将彭某军、谢某(彭某妻子)一同传唤至派出所。在与民警推搡争论的过程中,彭某军情绪激动,踢、打了旁边的民警,民警因担心其使用手机攻击,便要求其暂时交出手机由民警保管,结果彭某军拒绝并咬伤了该民警。

  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彭某军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其罪行,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邹晴】 【编辑:易隽】
关键词:妨碍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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