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贵阳和广州缴存的公积金可以回长沙用啦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6日讯(记者 孙占锋)在广州和贵阳工作缴了住房公积金,回长沙买房也可以用啦。今天上午,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4月21日、4月22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

  按照《协议》,长沙市和贵阳市、广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后,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地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认可其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的缴存情况,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支持职工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缴存地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另外,合作关系建立后,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贵阳市签订的《协议》突破了户籍的限制,两地缴存职工在长沙、贵阳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按照与广州市签订的《协议》,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回户籍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住房时,可在户籍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现了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并与武汉、合肥、南昌等长江中游城市群签订了异地贷款协议。今年1-3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263笔9271.3万元,截至3月底,累计发放异地贷款5094笔15.84亿元。

【作者:孙占锋】 【编辑:吴静波】
关键词:公积金 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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