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4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叶飞艳)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综合考虑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湖南省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人。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必须稳定在95%以上。未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参保缴费期。

  此外,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

【作者: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叶飞艳】 【编辑:张萌】
关键词: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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