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如何规范?长沙公开征求市民反馈意见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3日讯 (记者 吴鑫矾)历时3个多月,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经市政府批准,《长沙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于今天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1月2日,市民可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邮寄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一段269号,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506办公室,邮编:410016。电子邮箱:csjtysc88151789@163.com。

  10月13日,广大市民关注的《长沙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科学确定定位、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规范运营服务行为、规范自行车停放管理、引导用户文明用车、保障用户资金、规范市民行为等十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一、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指出,长沙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打造安全、有序、便民的城市绿色交通系统,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更好地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

  二、科学界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长沙交通体系中的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作为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民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长沙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进入具有停放条件的居住小区。

  三、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管理主体责任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利用符合条件的自行车,向市民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法人。企业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安全运营、有序投放和保障服务的主体,应当依法依规承担营运、维护等管理主体责任。

  四、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统一规划、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城管部门、市公安部门、市规划部门、市建设部门、市工商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市质监、消防、网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通过责任明确,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多方共同治理的局面。

  五、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意见的规定,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企业应依法在本市办理相应商事登记,设立线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和处理投诉的场所,并按照投放车辆数量千分之五以上的比例合理配备线下运维服务人员,并实施网络化管理。企业应当依照市民实际出行需求合理有序投放车辆,并符合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计划,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具备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加装带有车载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

  六、规范自行车停放管理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根据停车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企业应当制定停车管理应急预案,在遇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负责做好车辆应急调度和停车秩序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交通秩序。

  七、引导用户文明用车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利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用户信用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用户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同时企业应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用户随意停放、恶意损坏车辆等不良行为,采取扣除诚信积分,提高车辆使用收费标准等措施,建立管理“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用户取消用车资格。

  八、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

  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对用户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立事故赔偿机制。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九、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十、规范市民行为

  指导意见指出,市民应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用户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表示,在前期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长沙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初稿,此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市交通部门将认真收集和吸纳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审议后正式发布实施。

【作者:记者 吴鑫矾】 【编辑:曾茜】
关键词:自行车 租赁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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