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物业招标“暗箱操作”,长沙小区业主频遭电话骚扰

  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 谢春年

  “我跟了你老公十几年了,你怎么还不离婚啊,赶紧离婚……”自参加街道组织的第二次协调会、质疑业委会招聘物业搞暗箱操作后,家住开福区北辰定江洋小区的洪琳(化名)和另外几名业主每天都会不断接到威胁、骚扰电话和短信。洪琳说,从上个月底小区业委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入实质阶段开始,自己就没了清净日子。

  遭遇:不断接到骚扰电话

  “你出门要注意安全,别被车撞……”这是前日洪琳向记者出示的电话录音。她告诉记者,11月11日参加由新河街道组织的第二次协调会后的次日,她就不断接到各种恐吓电话。

  第二次协调会是由新河街道办事处安排的,主要是讨论北辰定江洋小区选聘新物业公司的问题。小区业委会其他成员都没有参加,只有洪琳参加了,另有几名业主代表参加了。他们都认为业委会“暗箱操作”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并为此提出了反对意见。

  除了洪琳外,其他几名参加协调会的业主也都从次日开始,不断接到恐吓电话和骚扰短信。

  原因:部分业主质疑业委会操作不合程序

  今年10月上旬,北辰定江洋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目前的物业公司,但在是否授权业委会招聘新物业公司制作标书时,部分业主认为,标书还没有制作出来就让业主表态,会让业委会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洪琳告诉记者,以目前每平方米3.5元的物业管理费来算,小区25万平方米的面积一年有1000多万元的物业费。如何保证新选聘物业公司过程中的公正和公开,是她与部分业主很看重的,所以她与部分业主提出了质疑。

  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新选聘的物业公司需要具备全国一级物业资质、全国在管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具有长沙本地管理费2元每平方米以上项目。但是在最终公开的招标公告里,报名要求却被大幅度降低,变为“近三年具有管理相似住宅建筑物业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物业以上的经验”。

  “小区住宅面积就有25万平方米,岂不是随便一个物业公司都可以进场?还怎么保证新更换的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一名业主告诉记者。

  部分业主认为,小区业委会还存在“伪造公文”的嫌疑。周先生指着公告的落款处告诉记者,只盖着业委会公章的公告,却落了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的名字。事后他们与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核实发现,该协会根本没有出具过这份公告。

  由于小区招聘新物业公司存在较大争议,11月9日新河街道城管办负责人召集小区业委会成员进行谈话。洪琳说当时街道表示暂停招标工作,然而在次日,业委会又在审议招标文件。洪琳想将其中一份与物业招聘相关的文件拍照发到业主群里时,被业委会一名副主任制止。

  社区:引导小区“公开公平公正”选聘物业

  记者日前来到该小区业委会办公室看到,办公室大门紧锁。附近居民告诉记者,业委会办公室已有几天没有人来开门办公了。记者联系了小区业委会主任黄先生,他说:“我们做的都是合法的。”他同时表示,相关部门已经介入,他不会接受记者采访。

  “业委会有想法当然是好的,但是再好的想法也要得到小区居民的理解和认可,如果操作不透明,业主不理解,他们自然会怀疑业委会以权谋私。”三角洲社区专干陈先知告诉记者。

  陈先知认为,在小区选聘物业公司中,业主有不同意见,这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协调好,就没有问题。“在北辰定江洋小区选聘物业公司的过程中,业委会与部分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社区就此向街道报告。街道出面与小区业委会进行谈话,提出选聘物业公司要公平公正公开,这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底线。”陈先知说。

  律师:业主委员会仅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湖南江海洋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认为,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限并不属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仅有权在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提下,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由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该权限应当由业主大会来实现,即应当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法定程序后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的权限仅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如果因果倒置,则有可能程序违法。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作者:记者 谢春年】 【编辑:曾茜】
关键词:物业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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