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重点大学女生因盗窃价值3千余元财物被判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7日讯(记者 邓艳红 实习生 周思佳 通讯员 罗延庆) 因为涉嫌盗窃3000余元财物,王雨(化名)人生中第一次走上了被告席。令人唏嘘的是,年纪轻轻的王雨是湖南某985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就在几年前,她还在享受校园里的琅琅读书声。此时,她却不得不卸去名牌大学生的光环,沦为一名铁窗内痛苦悔恨的阶下囚。

  今天,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王雨犯盗窃罪成立,被判拘役3个月,处罚金4000元。站在被告席上的王雨说话时虽然声音不大,却字正腔圆,条理分明。“这是我人生中最沉重的污点,我将背负它一辈子,也会用一辈子努力去淡化它的负面影响。”到了最后陈述环节,王雨终于忍不住流下了泪水。

  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到,今年上半年,王雨两次到湖南女子大学进行盗窃。今年5月1日凌晨,她本来是想去湖南女子大学休息、散心的,因为大学校园里比较安静。走着走着她便到了北1栋女生宿舍,她想借用卫生间方便一下,此时她看到一间宿舍的窗户没有关,靠窗的一间桌子上放着一台金色平板电脑。王雨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人,便将这台电脑偷走,然后迅速离开了现场。

  今年6月15日凌晨3时许,王雨再次来到女子大学进行盗窃。这次她来到北2栋某宿舍,趁同学们熟睡之际,将一位同学放置在宿舍桌子上的黑色双肩包盗走,包内有圣罗兰口红1支和马卡龙粉饼1个。得手后,她又跑到另一间宿舍,趁别人熟睡之际,盗走一台手机。

  6月15日凌晨5时许,王雨被湖南女子大学宿舍管理员抓获。宿管员报警后,警方从她身上查到了刚偷来的赃物,这些物品经公安机关返还给了受害人。

  经鉴定,王雨偷来的手机价值1670元,偷来的平板电脑价值1615元。王雨对两次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位名牌大学的高材生,沦为一名阶下囚,让人唏嘘不已。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后,王雨接受采访时再次表达了悔过之意,但她却始终不愿谈走到这一步的原因。

【作者:邓艳红 实习生 周思佳 通讯员 罗延庆】 【编辑:曾茜】
关键词:盗窃 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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