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取消145项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目录)

  长沙晚报记者 凌晴 通讯员 夏雷 彭斌

  日前,在完成对基层“奇葩证明”等不合理证明材料的全面“体检”和“诊断”后,长沙取消145项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切实让群众少跑腿,给基层组织减负。

  据悉,两个“取消清单”和一个“保留清单”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形式下发。文件明确,取消59项市直单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取消86项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发布了保留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

  “奇葩证明”令人啼笑皆非

  “证明自己是自己”“证明我还活着”……记者查阅两个“取消清单”发现,一批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被一键删除。

  当你的多个法定证件信息不一致需要修改,要到村(社区)开具“同一人证明”;当市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停发后要续发时,需由村(社区)提供“健在证明”……这些都将成为历史。

  此外,超出村(社区)职能的“未婚证明” “未就业证明”,存在规避责任嫌疑的“无地质灾害证明”“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原因证明”等,均在此次清除范围内。

  这些让人忍俊不禁的证明事项,却曾让基层组织笑不出来。

  “我们曾因拒绝开具社区难以查证的‘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挨了群众的批评;也曾面对户口本上一目了然的信息,还需开具证明对方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的‘户口性质证明’,而哭笑不得……”浏阳市淮川街道朝阳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刘榴说,社区以往需要开具的证明种类繁多,平常需派一人在办事大厅专职负责相关工作。

  这次“减证便民”清单发布后,纳入“取消清单”的证明事项,由市、区县(市)相关部门明确了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市民无需再提供。

  一目了然的“保留清单”,则让基层组织更有“底气”。“现在有了明文规定,跟群众解释也有据可依了。”刘榴说,社区原来厚厚的100余页的《证明材料标准化模板》已经退役,社区工作人员赶制了新版的册子,才15页。

  “六轮会审”筛出145个清理对象

  为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去年9月,市编办(审改办)启动长沙“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提供公共服务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市编办(审改办)主任彭民安介绍,“我们从市直单位要求开具、基层实际开具这两个层面双向入手,锁定了145项需取消的证明材料。”

  这145项证明材料,经过征询设定部门意见、征询出具单位意见、审改部门审核、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制部门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这六道程序,最终被予以取消。

  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了两个“取消清单”,即取消市直单位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59项、取消村(社区)及基层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86项。

  同时,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的“保留清单”向社会公布,原有的101项证明材料仅保留15项,且保留的每项证明材料均明确了法律依据和用途范围。

  群众可通过邮箱提供“减证”线索

  眼下,“减证便民”在破解群众和企业“办证难、办事难”问题的同时,正倒逼政府拆解部门间高筑的信息壁垒。

  以往,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要开具的住房保障家庭不动产登记状况证明、直管公房租住情况证明、收入认定证明等5项证明材料,此次清理后,全部改由市住房保障服务局与相关单位实行网络核验,而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但是,由于各地关于该项工作的进展不一,现阶段还不能‘一刀切’处理。”市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保证群众办得了事,文件明确要求,对在长沙市以外的地区或省级部门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市民提供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应本着利企便民和酌情合理的原则予以出具。

  各区县(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今后,市民在办事过程中发现不合理证明材料存在,可及时向市县两级审改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市编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相关负责人说,市民可通过办公邮箱cssgbgs@sina.com提供关于“减证便民”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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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凌晴 通讯员 夏雷 彭斌】 【编辑:曾茜】
关键词:减证便民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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