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永超涉嫌受贿案审查起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8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周玉才)2018年4月2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永超(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于当日对陈永超以涉嫌受贿罪进行刑事立案,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经依法审查查明,陈永超在担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以及审判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者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对陈永超调查期间,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应邀请派出专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检察官提前介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作者: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周玉才】 【编辑:谭伟】
关键词:反腐 陈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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