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挪用公款1200万!湘西首例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大起底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2日讯 据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消息:湖南各级监委自成立后,雷霆出击,一批“灰色地带”的腐败分子被打掉,彰显出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继长沙一出纳挪用千万被查后,日前,湘西州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同为出纳的瞿某犯挪用公款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4月11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职人员挪用公款案。这是湘西州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该案庭审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瞿某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庭审现场

  鉴于该案意义重大,吉首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勇担任此次庭审审判长,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印道波出庭支持公诉。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单位代表、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180余人观摩了案件庭审。

被告人瞿某某

  公诉人陈述,被告人在10年时间300多次挪用总计1200万元公款,连续挪用时间之长、次数之多、金额之大,实乃罕见。另一方面,从吉首市监委2018年1月9日对瞿某某以挪用公款罪立案算起,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宣判,该案用时93天,彰显了纪委监委铁腕反腐的能力与效率。

  2008年1月至2017年11月,瞿某某在担任州某网络公司出纳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从公司的中国银行户口挪用公司公款人民币1219万元,其中转账864万元用于完美国际、御龙在天经典版等网络游戏。为应付审计检查,瞿某某于2008年底伪造了“中国银行吉首分行业务公章”,多次制造假银行询证函、假对账单等单据。

庭审现场

  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瞿某某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委派到国有参股公司从事出纳工作的人员,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现场

  宣判后,被告人瞿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据悉,自2017年12月29日湘西州首个县级监察委员会挂牌以来,湘西州纪委监委从“合”到“融”,铁腕反腐,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州纪委监委办理的宋某某贪污受贿案成为湖南省首例监察留置案。此次全州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顺利审结,更为迅速打通依法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办案协调衔接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作者:】 【编辑:谭伟】
关键词:反腐 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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