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下文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2日讯 据红网消息,近日,湖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手术等救助。

  《意见》规定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意见》提及,救助内容包括机构康复训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训练的全面康复。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手术,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其中在机构康复训练的救助标准为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辅助器具适配要求为有需求的视力、听力和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手术项目对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每人一次性救助7.5万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每次救助1.8万元。以上救助标准为湖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最低救助标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康复服务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残疾儿童监护人或所在福利机构可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组织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救助。

  《意见》表示,对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按政策规定先行结算,再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定额或差额补助。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不影响其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作者:记者 李慧】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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