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放)1月24日,长沙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月23日,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长沙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成立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由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相应责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市卫生健康委,与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长沙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和各职能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程序,相关人员一律取消休假,按照预案职责和有关部署抓好落实相关工作。

长防病发〔2020〕5号

长沙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1月23日,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长沙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成立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由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相应责任,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与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请各区县市和各职能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程序,相关人员一律取消休假,按照预案职责和有关部署抓好落实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市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卫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卫生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和上报;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和建议。 按照属地管理、市级统筹的原则,指派医务人员对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飞机场进行驻点,开展24小时值守。对来自武汉等疫区或有发热、咳嗽的旅客,开展体温检测,对有发热情况的及时采取现场隔离和转诊措施。全面加强发热门诊值班值守和监督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严密追踪,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协助做好相关疫情信息、防控措施、科普知识的及时发布,正面回应市民关切,并实时开展舆情监测,对不实和偏颇言论及时管控,联动公安部门加大对造谣和有关恶意传播者的打击和通报力度,做好舆情引导和风险提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市应急局: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协助卫健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审批应急基础设施项目。

  市教育局: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措施,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扩散;配合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控制措施。认真做好春节假期后学生返校的健康监测工作,对有发热症状的学生,及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并做好登记管理,对有聚集倾向的情况,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做好武汉返长有关学生情况的信息掌握和共享,做好健康告知和风险提示,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

  市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交通及疫区公路、水路畅通;全力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强制隔离救治、强制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大对蓄意造谣的打击力度。

  市民政局:协助救助受灾群众,组织社会捐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做好经费监督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及待遇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开展对乘用公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疫、查验。所有公用交通运输工具(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地铁等)均加大清扫和消毒频次,加强通风管理。在所有长途汽车站及相关宣传平台开展防控宣传,提醒来往旅客注意佩戴口罩,注意眼、口、鼻及手部卫生。在车站设置健康咨询台,对来往旅客开展体温检测,对有发热情况的旅客或乘客,及时采取现场隔离和转诊措施。协助做好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标本等物资的运送。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畜共患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依法开展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执法监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情管理等工作;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含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

  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应急监测。协助和配合地方及有关部门做好划定的控制区域内携带病毒病菌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隔离工作。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销售野生动物。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环境监测,并配合进行处置。

  市文旅广电局:取消所有室内文化娱乐活动和大型市外活动。景区停止一切娱乐集会活动,电影院等密闭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一律停止营业。充分整合酒店、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切实加强对辖区酒店、出租屋、民宿以及旅游景点、旅行包机等区域排查摸底,做好武汉等其他疫区返长人员的防病宣传,并对武汉返长人员加强监测,主动做好健康管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协助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行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市商务局:有关人群聚集的商务活动原则上全部暂停或取消。并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外侨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

  及时协助有关单位向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通报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抓好集贸市场的监管,严格督促市场落实“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卫生制度,及时做好垃圾清理和爱国卫生。全面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野生动物。做好应急疫苗、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生产、储备的监督管理和调度工作。 加强对应急处置所涉物资的质量监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

  市城管局:全面加强小摊小贩的监督管理,加强部门联动,确保社会上不出现兜售野生动物等现象。及时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营造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停止有关人群聚集或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城管相关手续审批。

  市民宗局:全面取消或暂停春节前后相关节会、庙会等大型群众集会活动。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做好与武汉等疫区有关大数据的提取分析,做好信息反馈和共享,协助做好目标人群的精准防控。

  市工信局:积极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全面掌握物资保障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协调做好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调拨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依程序向国内外发出呼吁,接受、发放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长沙警备区司令部:负责军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调集军队卫生资源支援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武警长沙支队: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控制等工作。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做好出入境人员的检疫和健康状况查验,及时向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通报疫情,共同协商做好病例转运、救治等相关工作。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严密做好旅客健康查验和检疫等相关工作,对所有旅客人员开展体温检测,防范疫情通过航空器传播。协助做好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空运工作。

  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严密做好铁路旅客人员的检疫和健康状况查验等相关工作,对所有旅客人员开展体温检测,防范疫情通过铁路系统传播。协助做好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铁路运输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牵头抓好以上对口部门的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全面动员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全面采取防控措施。对辖区已经入驻的武汉来长人员开展医学观察,告知其不能外出、随时接受医学检查。对有发热等症状的就地医学观察、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为进一步夯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综合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市场管理和供应保障组、宣传组、物资保障组、交通运输组、社会稳定组、数据分析组等九个工作组,请各组长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组牵头单位每日将工作开展情况于下午17:00前报市防病办。

  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88666312(值班值守),88666431(值班值守)

  88666418(日常管理),88666182(传真)

长沙市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作者:彭放】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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