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多媒体数字报 | 社长、总编辑:李鹏飞 晚报热线:96333 | 我要纠错 注册 登录 |
长沙晚报网 | ![]() |
数字报 | ![]() |
版面导航 | ![]() |
年月日 星期 出版 | 前一天 后一天 |
![]() |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三年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长沙市三明商会
2.长沙市食品商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上述社会组织可以在本公告期满起60日内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行政机关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三楼
邮编:41000 联系电话:88665430
特此公告。
长沙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2日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