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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地方立法的优化方向与路径

      李明耀

      小切口立法是近年来我国法治实践的一个新风向。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近年来,湖南在法治建设中不断丰富立法形式,制定了《湖南省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等一批“小快灵”立法;长沙也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强省会”战略,精选小切口制定修改了《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特色鲜明、内容精细的法规规章,为保障重点、新兴领域的良性秩序和群众福祉提供了有效制度供给。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专章部署法治建设,在关于立法的论述中首次将立法的时效性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并列强调,凸显了高效立法引领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价值。具有“小快灵”时效性显著优势的小切口立法顺应了社会变革转型的提速,突出强调了立法文本的实践品格,契合了长沙市域法治化治理迈向更为周全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新进程,有理由相信其将成为今后长沙法治建设的新常态,并构成评估社会治理能力和成效的重要参照。

      在定位上,小切口立法应聚焦社会治理重点,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二十大报告多次论及社会治理,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立法作为整个社会治理结构中的一种制度性嵌入,其功能愈加突出。考虑到治理需求的地方性和具体性,凝聚“地方性知识”的小切口立法在“国家——地方”互嵌结构中显然更具活力。建设现代化新长沙应始终坚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更加依赖充分有效的制度供给以及由此织就的秩序韧性。立法应将贯穿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实施“强省会”战略作为主线,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湘江新区体制改革、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开展立法实践,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充分法治保障,护航长沙高质量发展。

      在导向上,小切口立法应突出务实管用目标,确保制度切得准、能操作。“徒法不足以自行”,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实际也是对法律实施条件的精准论断和全面涵括。小切口立法核心特征是从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现实问题切入,直击法治需求的末梢和痛点,坚持立法“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几条有用就保留几条”;其实质是要变“纸面法”为“行动法”,进而担当起分配利益和重塑规则的制度功能。长沙具有厚重历史和蓬勃活力,在立法实践中应更加突出务实管用导向,在立法规划论证中深入挖掘长沙底蕴、反映长沙特色、彰显长沙经验,广泛汇聚民声,科学充分论证,提升地方立法的实践品格,确保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在体例上,小切口立法应彰显简约精当特点,厚植地方法治文化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法治信仰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滋养和熏陶。当前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四梁八柱”已基本铺设,但愈深入社会治理末梢,制度靶向集中的需求愈加强烈,这对地方立法的体例和形式结构均提出了新要求。在法治长沙建设中,应从过去偏向体例完整的“体系立法”转向“问题立法”,尝试更加灵活、多样、适用的体例结构,如可化繁为简不设章节,尽量减少宣示性条款,直接根据需要拟定实质性条款,避免体例冗长与淹没地方特色。这不仅有利于节约立法资源,也能提升群众对法律制度的可感知度和可理解性,有利于厚植长沙法治根基、浸润长沙法治底色。(作者单位:长沙学院;本文系长沙市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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