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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电动车和新能源小车起火 长沙消防提醒广大市民——

务必按规定停放电动车(长沙火焰蓝在行动)

      长沙晚报1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孙吉松)8日,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通报一起火灾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按规定停放电动车等车辆,防止停车场所发生火灾。

      1月6日19时54分,长沙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合能璞丽小区一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梅溪湖、虹桥、雷锋3个消防救援站的8辆消防车、39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当日19时59分,梅溪湖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经勘查发现,起火物质为地下21辆电动车和1辆新能源小车。指挥员在确定现场已经断电的情况下,立即下令远距离铺设水带进行灭火。记者了解到,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长沙消防提醒广大市民,务必要按规定停放电动车,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建议将电动车停放在户外停车棚等专用场所,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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