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
1.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
2.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3.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长沙晚报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去年8月3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由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目前,《实施细则》已按长效机制试点城市要求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备案,即日起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实施细则》规定,符合条件者在申报时,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生育服务登记回执(生育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合法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明)等资料原件备查,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留存复印件。《实施细则》执行期间,若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且内容与细则不一致的,按新规定调整执行。
“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有利于改善多子女家庭居住条件,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保障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购房权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保障房、刚需房和改需房等“三房”体系,继续打通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堵点,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