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湘HA0231廖伟(车主:益阳市鸿胜物流有限公司)、湘JQH999李星剑(车主:鲍芳):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已如期作出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证据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
办案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荷花路7号,电话:0731-84694770,联系人:袁咏梅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3日
声明
长沙学院医疗综合门诊部(许可证登记号PDY00373943010511D4001)经主管机关批准:自2023年01月12日起拟新增设儿科。特此声明。
长沙学院医疗综合门诊部
遗失声明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遗失由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5510016922703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沙联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各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沙县泉塘街道长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丢失,登记号为PDY03659X43012112B2001,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湖南华信通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遗失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本,编号:(湘)职介证字【2022】第0102030号,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杨桥村村民委员会遗失湘财通字(2021)№00319073收据第一联,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