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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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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6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7月1日起——

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均按无证办学处理

      长沙晚报2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岳霞 实习生 罗娟)如何科学规范管理长沙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日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联合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了统筹、形成了合力。长沙市作为湖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试点项目承办单位,将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日常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根据中央、省、市“双减”决策部署,长沙市“双减”工作有序推进,学科类培训机构得到了有效规范治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肯定。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于缺乏设置标准、管理职责不明晰、监管措施难执行等原因,成了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长沙市六部门联合发文,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市场监管、体育、文旅广电、科技等部门参与的联管共治机制,按照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及其他非学科类四种类型稳妥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类管理。

      教育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牵头负责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三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与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对其他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与业务监管工作,负责指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

      体育、文旅广电、科技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分别参与对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三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和联合监管,在审批中对场地、器材设施、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目标、计划、课程内容)、培训材料等是否达到准入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在监管中对培训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问题依法依职能职责监管或者配合教育、体育、文旅广电、科技等部门进行联合监管。

      对于日常监管,将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体育、文旅广电、科技、市场监管和民政等部门负责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证照管理、审批事项变更、预收费纳入监管、培训行为规范(禁止开展学科培训、培训时间合规、招生简章备案、培训服务合同签订、财务管理合规)和党的建设工作、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等事项;单独或联合有关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检查等。

      2023年6月30日前,对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投诉举报,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能部门为主负责处置,其他相关部门配合;2023年7月1日开始,这类机构按无证办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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