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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

明确在全国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据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 王优玲)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在全国城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通知明确,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由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有关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推送金融机构,做好融资支持。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意义在于,通过协调机制,实现金融和房地产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交付,帮助市场信心恢复,改善市场预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浦湛说。

      近两年来,部分房企出现债务违约风险、一些在建项目逾期难交付。这使许多购房人不敢买新房,部分购房人转到二手房市场。同时,一些正常经营的房企也出现现金流困难。在此背景下,建立协调机制,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对增强各方信心特别是银行放贷意愿具有积极意义。

      专家认为,协调机制的建立,抓住了当前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堵点痛点,在具体实施落地上也有较大创新。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不同于以往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对接推进融资,协调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有力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协调机制创新的关键在于融资支持的对象是项目而非企业。通过对房地产项目的精准“输血”,有利于资产优质、合规经营的项目及时获得融资支持,有序推进正常开发建设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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