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139元一年,高达300万保障,年龄职业无限制,外地医保也能买……很多长沙市民都看到过“惠民保”的广告。22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我省将对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规范程度,提高实际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此前“惠民保”普惠效果未达理想
从2020年开始,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惠民保”产品开始兴起。据介绍,当前我省采用纯商业方式推广的“惠民保”“爱民保”,虽解决了高龄及患病群众投保问题,缓解部分参保群众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但也存在公信力不足、参保率不高、赔付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普惠效果不理想。
此次湖南出台《指导意见》,正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充分发挥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和梯次减负功能,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实际报销比例。
无需去保险公司提供资料索赔
《指导意见》明确了该类产品7个特征:
应在湖南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发,全省统一产品形态、统一保费价格、统一销售时段,确保产品具有较高的使用效能和抗风险能力。
无限制自愿参保,我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自愿投保,无其他限制性门槛,比如,年龄、职业、健康状态等。
产品价格不能高于投保当年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50%。
投保、赔付等各个环节,不能区分群体,比如对既往症患者降比例赔付,要一视同仁。
产品保本微利,企业盈利不高于5%,给付率不低于85%。
在结算方面,要与医保政策紧密衔接,投保患者在出院时与医保一起实现“一站式”赔付,无需再去保险公司提供资料索赔。
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市场准入标准且有信誉有实力有服务能力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组成开放式共保体,进行商业运营。
鼓励单位为全体职工购买
在支持措施上,包括允许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税收扣减、鼓励社会对困难群众投保予以资助、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管理优化、风险管控协同等。
例如,我省允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本人及在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鼓励单位为全体职工购买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本企业、事业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鼓励和倡导社会力量为特困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测对象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群众购买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提供支持,减轻困难群众的投保负担和医疗费用负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