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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7年度 市级红旗社区、示范社区配套资金的公示

      望仙桥社区、景星社区、湘绣社区:

      经部务会研究,根据长文明委[2017]32号文件精神,市财政给予红旗社区奖励10万元,给予示范社区奖励5万元,并要求区县按1:1标准配套奖励。按照要求,现对望仙桥社区(红旗社区)配套奖励10万元,景星社区、湘绣社区(示范社区)各配套奖励5万元。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长沙县财政局提出书面意见。

      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

      长 沙 县 财 政 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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