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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证上岗 一男子被罚3000元

      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裴婧)为图省事购买假证,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近日,长沙县高桥镇一男子因购买并使用伪造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被给予警告和3000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高桥镇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内某砖厂检查,该厂共有2名特种作业人员,均提供了《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当场登录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对2本《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网上核查。核查发现,肖某持有的电工作业证没有登记信息,初步判断为假证。

      随后,执法人员将企业负责人与该电工带回高桥镇安监中心进行调查询问。据肖某交代,2017年3月,该砖厂需聘请1名电工,他觉得自己稍懂低压电工操作,待遇又比较高,于是就想应聘这份工作。但是从事电工作业,必须要到专门机构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才可上岗。培训考证既麻烦又花钱还费时间,肖某就动起了歪脑筋。经熟人介绍,肖某以1100元的价格,从外地购买了一本假冒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通过虚假查询网站骗过企业负责人,持假证上岗。

      据介绍,肖某的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规定。

      执法人员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肖某给予警告并处罚金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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