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流程
一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军分区(警备区)具体指导,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普通高级中学和县(市、区)兵役机关协力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取得1年以上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和县(市、区)兵役机关配合。考生在高考结束后即可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下载,或向学校所在地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在6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除地理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作战环境工程和导航工程专业外,该校其他专业需进行特殊政治考核(走访调查)。
(二)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30个院校专业类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对于选择了“专业服从”的考生,在院校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该校可将其调剂到所投院校专业组中的其他未录满专业。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了解军队院校招生章程和有关专业的体格检查标准及性别等要求,对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评估自身条件可能取得的体检合格类别,有针对性地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的体检合格结论不符合所填报专业要求的,不能投档录取到相关专业。
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事先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自己的体检合格类别,并按征集志愿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等条件,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
(三)军检
填报了军校志愿且达到军检线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军检,主要进行体格检查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1.体检基本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男性体重指数不超过30(含)、不低于17.5(含)。女性体重指数不超过24(含)、不低于17(含)。(注: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③视力: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除外)后半年以上(截止2023年9月1日)且无并发症,且眼底检查正常,合格。但手术眼裸眼视力小于4.8的,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双眼中任何一眼矫正视力均4.8以上且矫正度数均在600度以下,合格。
④血压:收缩压不低于90mmHg,不高于140mmHg;舒张压不低于60mmHg,不高于90mmHg。
⑤心率:心率不低于50次/分,不高于100次/分;心率高于100次/分且在110次/分以下,排除病理性原因,合格。
2.职业适应性检测和精神心理障碍检测
采用军队选拔军官职业适应性检测和军队选拔军官精神障碍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方式,对拟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检测和精神检测。
3.病史采集
拟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需进行病史调查,《病史采集表》可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病史情况,确保主要病史不缺漏、重要病史不隐瞒。《病史采集表》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填写后在右下角本人签名确认,军检当天须携带手签《病史采集表》参加军检和面试。
4.军检结论
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当场不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军检结束后,军检结果将在网上及时公布,并将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通知各市县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市县招办和中学查询,或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
5.合格标准
军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分为“通用标准合格”“测绘岗位合格”“导弹岗位合格”“电子对抗岗位合格”“防化岗位合格”“舰艇岗位合格”“潜水岗位合格”“潜艇岗位合格”“特种作战岗位合格”“通信导航岗位合格”“医疗卫生岗位合格”“油料岗位合格”“装甲岗位合格”“机降岗位合格”和“伞降岗位合格”15种;“不合格”即所有专业不合格。
(四)面试
面试结合军检一并进行,考生可提前下载或到军检医院指定位置领取《面试表》,张贴本人照片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用目测、口令调整、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五)投档录取
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政治考核、军检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和成绩,依据院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和计划数100%的比例,区分性别、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体检标准按院校专业组投档,政治考核、军检或面试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符合军队院校报考条件(政考、军检、面试合格)且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热点问题解答
二
1.军队院校学员有什么待遇?
经高考录取的生长军官本科学员,入校复审复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正式成为现役军人。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享受部队供给制待遇,着军官制服(配发超过50种,满足学习、生活、训练所需的各类服装、配饰等),学习费用、伙食费用均由军队承担,并按月发放津贴(入学第1年1150元/月,本科学习期间每年递增100元/月)。此外,每年还按标准发放探亲路费,乘坐远程交通工具享受“军人依法优先”。学员享受公费医疗,在校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由军队承担。
2.军校学员毕业后如何确定职级待遇?
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学员本科毕业后,授予少尉军衔成为军官,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享受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住房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可按照室内标准化装修后“拎包入住”条件享受住房保障,长期服役还可分配全军统一建设的安置住房。现役军官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享受军队免费或优惠医疗。
3.报考军队院校是否影响报考地方院校?
军队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优先于后续批次的地方普通高校录取。对报考军队院校未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后续批次地方高等院校志愿参加录取。因此,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不会影响其后续批次地方院校的录取。特别注意:军队院校和司法警察类院校只能选其一填报。
(下转T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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