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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未成年人入住存可疑情况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长沙晚报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琦 实习生 徐蹊成 通讯员 卢和气)1月19日,湖南省公安厅举行《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8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核通过并公布,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办法》突出新业态管理。针对当前旅馆经营多元化趋势,《办法》明确旅馆定义为“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将乡村(旅游)民宿、电竞酒店等新型业态纳入旅馆业管理范畴。

      《办法》突出内部安全防范,细化补充了旅馆应当建立实名验证登记、治安巡查、访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强调旅馆前台、出入口、主要通道等公共区域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

      《办法》突出未成年人保护,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要求,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新增了“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同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并记录备查”的要求。《办法》第十八条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麻醉、胁迫等情形的;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者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其他可疑情况。同时,旅馆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未成年人入住提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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