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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人员再驾,罚款拘留十天

      长沙晚报10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长沙交警通过强化科技应用、分析研判,对失驾人员驾车行为进行精准查缉。11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麓大队民警查获一起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处罚。

      11日10时40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麓大队分控中心发出查缉指令,一台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正在经过梅溪湖路南园路口,该车涉嫌失驾人员驾驶。岳麓大队十中队民警迅速处警,在梅溪湖路临水路口将嫌疑车辆成功拦下。

      经核实,该车驾驶人董某为失驾人员。2021年他因醉酒驾驶被芙蓉交警查获,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天他驾车准备从开福区龙湖春江天玺小区前往岳麓区师大梅溪湖中学,没想到途中被岳麓交警查获。

      民警对董某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扣留机动车。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董某将面临罚款8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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