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 社长、总编辑:洪孟春 晚报热线:82220000 我要纠错 注册   登录
长沙晚报网 数字报 版面导航 日 星期 出版 前一天 后一天
返回版面

伪造资质开外卖网店,经营者受罚

      长沙晚报6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餐饮经营需要获得许可资质方能经营。宁乡余某利用网络餐饮的漏洞,使用虚假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被监管部门发现并作出行政处罚。这一案例作为长沙市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之一,由长沙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外发布,以震慑不法经营者。

      在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余某使用虚假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案中,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今年4月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时,发现“韩雀韩式炸鸡·宁乡店”在外卖平台公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网店实际经营人余某多次通过微信购买伪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用于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违法线索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查实:自2025年1月以来,余某为了在外卖平台多开网店,先后购买伪造的“宁乡**小吃店”“宁乡**食品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用于自行开设网店,同时还帮助其他网络餐饮经营者购买伪造的上述资质证件,共计购买3份经营资质证件。

      余某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在网络餐饮平台开设店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宁乡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此外,余某使用虚假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